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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日期:2022-04-14

山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2万所,在校生653.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80%,高于全国5.6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7%,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20%,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省、市广播电视大学全部更名为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发展不断加快,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更加畅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15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0.45年,位居全国第四。

教育公平底线更加坚实。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如期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建设认定普惠性幼儿园2528所。2018年我省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公民同招”,大班额全部消除。110个县级职教中心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

教育布局结构明显优化。全省幼儿园增加457所,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减少1147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增加116所,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1054所,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新增本科高校3所、高职高专院校8所,分别达到34所、49所,历史性实现本科院校设区市全覆盖。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大学,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试点)。山西农业大学与山西省农科院完成合署改革。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施高等教育“1331工程”,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率先发展。山西大学入列部省合建高校,太原理工大学跻身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累计培养学历教育毕业生182.55万名,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63.2万名,职业教育毕业生119.35万名。5所高职院校和21所中等职业学校建成国家级示范学校,4所高职院校入列国家“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单位。

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建立省领导亲自抓教育改革工作台账、专项督查与常规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五类主体评价改革,全面部署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持续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相互衔接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等改革取得突破。

教育开放合作稳步发展。理顺公派出国留学体制机制,建立国家、省、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体系,稳步扩大公派出国规模,持续加大留学回国人员支持力度。设立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来晋留学生中学历生占比达到83%,落实学前、初等、中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不断深化和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打造“留学山西”品牌,举办“留学山西”海外教育展。晋港、晋澳姊妹学校达到20对。承办海外孔子学院(课堂)4所。

教育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教育经费总投入4562.81亿元,年均增长6.18%,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3774.56亿元,年均增长5.89%;省财政安排政府债券资金110.17亿元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分别达到99.99%、99.86%、98.79%,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达到92.55%,普通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5.65%。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我省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只有跳出教育看教育、立足全局看教育、放眼长远看教育,准确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抓住重大机遇,开创全省教育新的局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使人才和科技竞争更为激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重塑教育形态,人口流动加速、城镇化水平提升、老龄化程度加深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对教育资源配置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个性的教育需求更为迫切,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

面对新形势,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公平教育的期盼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是:区域、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还不够均衡,公办、民办教育发展还不够协调,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供给还不够充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和整体实力还有待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还未充分释放,教育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关键领域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

环境和形势的深刻变化,带来我省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机遇前所未有,更具战略性、变革性,挑战前所未有,更具紧迫性、艰巨性,全省教育系统必须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思路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综合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在全国位次前移,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6.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5%以上,力争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达到30%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上新台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底线要求和省定办学标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达到20%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多样化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规模大体相当。

——职业教育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有效贯通,不同类型教育横向全面融通。4所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完成建设任务,建设10所省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和50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教育实现“高原上起高峰”。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1331工程”提质增效,高等学校分类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规模稳步扩大。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实现重要突破。推动本科专业升级换代,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依法治教体系更加健全,中国特色、山西特点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形成。数字教育深入推进,智慧校园覆盖率实现突破。教育财政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育教学环境更加绿色、安全,平安校园达标率达到100%。

——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更加明显。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教育供给更加充分多样,适应学龄人口受教育需求。因材施教的理念全面落实,成长成才的渠道更加畅通多元,素质教育得到有效实施。“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0.80

96.50

预期性

小学净入学率(%)

99.97

>99.95

预期性

初中净入学率(%)

99.96

>99.95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20

96

预期性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126

130

预期性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39.20

45

预期性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31.46

33

预期性

职业教育本科在校生(万人)

0.19

4

预期性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10

预期性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51

60

预期性

普通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65.45

65

预期性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52.74

54

预期性

在学研究生(万人)

4.56

5.50

预期性

“双一流”建设学科(个)

1

3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12

11.62

约束性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鲜明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质量为先、内涵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推动教育适度超前和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加大开放力度,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中部省份、黄河流域省份、京津冀地区及周边省份的协同联动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谋划教育发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互相促进、有机衔接的新发展格局。

三、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

全省教育系统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校调研、上思政课、联系学校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推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持续开展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规范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培训。做好在师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四史”宣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营造“清廉教育”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抓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重点教材、国家统编教材、“四史”学习教育读本和地方课程教材,常态化推进“三团巡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科技创新文化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教育。成立学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开展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行动和素质展示活动,遴选优秀教学案例,推动思政课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增强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配齐建强学校思政工作队伍,支持山西大学建好用好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推动落实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持续推动“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指南》。加强网络思政工作建设。持续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育人作用。

专栏1  新时代学校思政工作提升工程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建设计划,新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1个、硕士点2个,新支持建设3个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学段、分课程建设一批省级思政课教师培训基地,开展思政课教师全员轮训工作,培育建设一批思政课教学名师。开展高校辅导员、中小学班主任素质能力展示活动,培育50名省级高校名辅导员、150名省级中小学名班主任,并支持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建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联盟,成立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4个课程思政研究中心,举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重点打造100门左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建设100个省级思政教育工作室,打造1000个特色文化育人品牌,建设10000门思政微课。

(二)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指导学校规范开设劳动教育课程,科学设置校内外劳动教育项目,配齐建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强劳动教育教研员队伍,加强对劳动教育的评价和督导。在大中小学校设立劳动周,开展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劳动榜样进校园等活动。突出劳动教育的实践性,遴选挂牌100个省级、500个市级、1000个县级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个综合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建成100所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学校,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和优秀课程视频,推动形成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培养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三)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场地、设施、师资配备,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业特长”的美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特长。改进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占比分值。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逐步推进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逐步扩大美育中考改革试点范围。改进大学生体育评价方式,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列入教学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各年级增设体育选修课。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加强游泳特色校、试点校创建工作。整合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建成1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加快发展校园足球,建成一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和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推进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建设150所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100个省级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专栏2  学校体育美育办学条件提升工程

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优秀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到中小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在编制总量内按标准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扩大体育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特岗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岗位满足农村学校体育教师招聘需求。督促各地根据体育美育教师缺口,按年度制定补充计划,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美育教师,三年内配齐。

把农村学校体育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督促各地加大投入力度,按标准“一校一策”制定具体方案,建好体育美育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好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并建立完善补充机制,三年内解决场地及器材设施配备不达标问题。

(四)大力提升学生健康素养

完善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帮助学生塑造健康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将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巩固深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成果,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能力。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大中小学成立健康教育管理中心,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和高校校医院建设,鼓励多渠道解决校医短缺问题。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协作工作机制。针对性加强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急救培训。

专栏3学生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建设一批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和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多渠道解决校医短缺问题,中小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

高等学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推动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

(五)推进法治、国防和生态文明教育

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刑法、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进课堂,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其他法律法规。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资源体系。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指导支持,健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评价机制。拓展丰富学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以生态文明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提升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加强高校生态文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六)全面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加强大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用好国家三科统编教材,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文化素养。实施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计划,引导建设一批语言文字相关的一流本科专业,开设好大学语文等课程,打造一批语言文字“金课”。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语言文化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建设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特色学校、特色项目。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党政机关、窗口单位从业人员等培训力度,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推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山西项目建设,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推进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完成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和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

(七)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切实发挥家庭第一课堂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密切家校合作。落实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依托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出一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和精品线路。推行中小学校课后服务“5+2”模式,支持探索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学校课后育人主渠道作用。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深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实施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

五、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编制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管理,保障工资待遇,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强化对幼儿园办学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健康、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进幼儿园与小学有效衔接。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专栏4  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工程

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全面提升质量。在全省新(改扩)建500所左右公办幼儿园,重点增加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支持各地通过统筹中小学教师富余编制等多种途径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健全完善优质幼儿园帮扶机制,通过托管、结对、联办等方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县(市、区)对区域内义务教育的统筹,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全面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继续建设改造寄宿制学校,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鼓励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或组建办学联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治理成效,加快推进标准班额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制定分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中小学实验室、设施和师资配备,保证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加强教研工作体系建设。

专栏5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遴选推荐3-5个县(市、区)创建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县区,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措施。实施第二期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消除大班额、农村两类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等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中小学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

(三)促进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多样化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逐步撤并4轨及以下小规模高中,严格控制20轨以上大规模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不得超过20轨,巩固全面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效。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工程,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设区市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持续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改善办学薄弱环节。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协同育人。

专栏6 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工程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建强办好县域普通高中,每县(市、区)至少拥有一所优质公办高中。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推动普通高中县域内招生,稳定县中优质生源。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强化县中队伍建设,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提升县中教师能力素质;组织开展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选派一批县中副校长在优质学校挂职学习。

(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推进“教育教学+康复”,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特殊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有效推动孤独症儿童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行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加强特殊教育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

(五)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

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精准管理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简化优化入学流程。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建立农村学校留守儿童档案,强化属地责任和家长法定责任,落实联系指导教师制度,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困难和问题。

六、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

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山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设区市统筹做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解决“空、小、散、弱”问题。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计划,各县(市、区)建好办强1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50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特色学校,建成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引领带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

(二)强化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

改善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提升办学质量。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调整优化高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整合资源组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以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开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建立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支持4所入列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推进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10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带动高等职业教育提档升级。

(三)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加强中高职“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长学制培养,试点开展中高本“3+2+2”、高本“3+2”贯通培养,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积极探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山西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体系,精准对接产业链,促进职业教育链、产业链与人才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紧密对接我省“产业地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全产业链、全生活领域和全生命周期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校企“双元”协同育人,探索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职业学校成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新创业等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

(四)大力实施“三教改革”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符合职业学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定办法。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提高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实施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课堂革命”示范项目,改进教学内容及教材管理。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持续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课程教学内容,充实改造优化课程和专业。严格选用国家统编教材、规划教材,鼓励学校建设行业适用教材、地方特色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建成一批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和融媒体特色教材。

(五)建立多元办学格局

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实施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实体运作模式,促进集团成员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建成15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推动1-2个职业教育集团进入国家级示范行列。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支持和鼓励公办职业学校通过提供校舍场地等办学空间,利用实训设施、非财政资金、师资、校名校誉、知识产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

(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鼓励探索超常规扩大职业培训新路子,建立部门或行业牵头、职业学校和企业有效参与的企业职工培训平台,把职业学校纳入地方重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分级分类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确保培训与高质量转型发展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

专栏7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

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中等职业学校数量逐步调整到320所左右,新建3所以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打造200个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实施“职教金课”建设工程,培育、建设、认定一批精品课程。

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10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0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和100个“三晋名匠(大师)”工作室。

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持续引深高等教育调整优化

深入实施“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工作,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与我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布局紧密对接、相互促进。建设中部城市群高等教育创新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区,构建晋南、晋北、晋东南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先行区。全面完成独立学院转设,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理工科高校。支持增设学前教育、医学、工科类等急需紧缺或填补空白的本科高校。健全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增设新兴专业、应用型专业,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实施学科分类建设,巩固优势学科、加强基础学科、扶持冷门学科、强化应用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填补空白学科、撤销低质错位学科。适度扩大高等教育总体规模,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

(二)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

加大高等教育统筹发展力度,完善分类发展体系,推动高校办学定位更加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优势资源更加集聚、创新生态更加优化、人才培养更加精准。加快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率先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部与省政府战略合作备忘录、合建山西大学,省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中北大学,实施“双一流”种子学科培育工程,推动“双一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着力构建支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型本科教育体系。支持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提升基础能力,加快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力争成为在全国或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应用型大学;推进未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全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耦合。

专栏8  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工程

“双一流”建设工程。统筹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1工程”提质增效等,重点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率先发展,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支持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引领学校整体提升,力争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达标建设,力争实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创建取得新突破。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程。引导重点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增设增列50个以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调整优化50个以上低质错位学科专业,重点建设30个左右“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推动新兴、应用型本科专业占比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重点支持20个左右面向产业发展、推动学科交叉、精准培养人才的学科集群;培育支持一批省级未来技术学院、行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引导高校建设一批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新型学院。

(三)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强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重点建设山西大学物理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组建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商科、新师范、精品共享课程、教师教育发展等建设联盟,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加强专业、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着力推动“课堂革命”。推动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鼓励高校依托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加强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培训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和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大力加强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成立山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推动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在我省设立子联盟,统筹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学院,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统筹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校内创新创业平台资源,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山西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孵化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金融政策扶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

(五)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1331工程”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高校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培育科技力量,培优创新生态。以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核心,联合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强基础研究,围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以国家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联合其他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集成化、工程化、产业化的重大技术研发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支持极端光学、煤与煤层气绿色清洁开发利用等省部共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加大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力度,开展联合攻关。重点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创新力量,联合共建30个左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支持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教育部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地方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原创性、特色性项目研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化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持续优化学术生态。

专栏9  “1331工程”提质增效

内涵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在学科建设方面,重点加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2-3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若干学科影响力大幅提升。在重点实验室方面,1-2个实验室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增5个以上国家部委创新平台,力争国家部委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其他基础研究类创新平台总数达到25个。在创新团队方面,围绕高精尖缺,培育新增以院士、长江学者等为代表的国家层面创新人才10人以上,引进国家层面创新人才15人以上,本科高校专任教师博士化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

服务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在协同创新中心方面,新增2-3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群的全覆盖。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方面,进一步提升科技攻关、技术研发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契合度。在产业创新研究院方面,实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全覆盖,力争在国家大学科技园或教育部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上实现新突破。

重大标志性成果实现新突破。重大科研项目承载能力大幅攀升,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15项以上,至少300项重要专利和技术实现转移转化,专利转化或技术转移经费收入增长50%以上;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15项左右,力争5项左右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八、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一)完善终身学习推进机制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引导各类学校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公众平台,推动学习档案跨学校、跨地区、跨教育阶段、跨行业、跨应用的信息互通与安全共享。构建灵活的转学和学分认同机制,完善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和学分互认。加大对终身教育机构办学和质量的监管力度,规范各类继续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探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全方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多渠道扩大终身教育资源

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改造融合函授教育、业余教育、成人脱产班、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总结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经验,形成学习形式多样、质量要求同等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格局。深化山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与部门、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创建一批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拓展县级职教中心、科普文体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社区教育功能。发挥新技术赋能终身学习的优势,丰富数字资源供给载体和供给方式,满足不同学习者的多元化学习需求。

(三)提高终身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落实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广泛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教育网络,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推进社区学习中心建设。扩大老年教育资源,建设一批乡镇(街道)老年学习场所、示范性老年养教结合学习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堂),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探索康养学游教结合的新模式。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培训和服务。

九、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广大教师的殷切希望,争当“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师德建设体系,建设一批师德涵养基地,加强师范生师德养成和在职教师师德提升,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结合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师德个人事项报告、负面清单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德法并举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定期开展多层次的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定期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二)大力抓好教师培养培训

加快提升师范类院校综合实力,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加强教育硕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推动地方政府、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实现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逐步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优质中小学校为实践基地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培育教育家型优秀校长。支持高校探索教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系统组织教师研修提高。坚持引育并举,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培养造就优秀教学科研团队。

(三)稳步深化教师管理改革

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管理。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乡村小规模学校可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组团式”交流轮岗。全面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把中小学教师入口关,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标准,强化对新招聘教师的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建立完善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健全完善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流动岗位,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校企人才“互派互聘、共培共享”模式,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推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定期筛查制度。

(四)全面提升教师地位待遇

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将公办园在编在职教师工资收入纳入政府保障范畴,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多渠道建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不断改善困难教师居住条件。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高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规则,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深入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统筹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加大教师评选表彰力度,定期开展教师表彰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社会力量对教师出资奖励。

专栏10  新时代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全员培训为基础,逐级选拔培训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名园长培养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育振兴项目。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以“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养和建设为重点,选派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企业实践,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教育教学重点难点开展选题式专项培训,开展全员远程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本科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分层分类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和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度,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能力。实施“三支队伍”省级示范培训项目。启动新一轮学科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评审。

十、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统筹区域内教育网络资源,拓宽覆盖范围和业务应用范围,构建由省级主干网、市县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组成的新型教育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万兆到县(市、区)、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加快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鼓励高校和基础电信企业等行业企业联合建设5G创新应用实验室。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教育专网,以教育信息网络和省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构建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平台,聚合各类教育应用,提供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评估监测、公共服务等通用业务的“1+N”云服务模式,形成教育数据资源生态,建设教育数据大脑,全面支撑教、学、管、评、测精准管理。提升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数字化装备与配置水平,逐步普及个人学习终端,支撑网络条件下的个性化学习。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持续开展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支撑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智能教学系统、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人工智能教师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展基于智能技术的教学评价创新实践,采集并利用教育教学状态数据和过程数据,实施基于大数据的多元化、综合性和智能化的评价。探索利用新技术支撑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建立多维精准的学生成长档案、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电子档案。

(三)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健全上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接市县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对现有系统和资源进行升级改造、强化延伸,打造数字资源“立交桥”和优质应用“集散地”,推进数字教育资源专业化、精品化、系列化,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材版本的数字学科课程资源和专题教育资源。深化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作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实现“人人用空间”。积极发展基于在线教育的“翻转课堂”,深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探索大资源服务模式,支持面向教育薄弱地区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四)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

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建立教育资源数字化安全保障体系,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规范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全面规范校园APP管理和使用。把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实现学校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推进网络安全领域新工科建设。健全教育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通报预警机制,建立教育、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联合研判处置机制,形成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合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

专栏11  智慧教育建设工程

构建新型教育信息网络,推进“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持阳泉市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深化在线教育教学及“三个课堂”应用,推进“晋享云”课堂教育教学共同体试点工作,推广一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认定10个综合试点示范县(区、市)、100个教育信息化特色示范学校和1000节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示范课。支持“晋课联盟”建设,扩大高等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版,提升教育工作者信息素养。

十一、扩大教育开放合作

(一)加强校际、校地合作

深化与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合作,以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等为合作载体,持续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口帮扶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工作。推进中部城市群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推动区域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搭建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聚焦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点产业集群,谋划布局一批省级大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高校与革命老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鼓励设区市与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共建合建机制,在土地、资金、税收、人才政策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扩大并深化对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做好港澳台学生招生培养工作。

(二)推动教育区域联动发展

实施黄河流域九省区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深度融入黄河流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参与组建黄河流域基础教育校际联盟、产教融合联盟、高校联盟,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紧抓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机遇,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参与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雄安新区联动发展,深化中小学校际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京津冀加大对我省本专科招生计划,鼓励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在线开放课程等方面,职业院校围绕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协同协作。加强与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教育合作,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优势互补。

(三)统筹推进双向留学工作

统筹推进国家公派、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机制,扩大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研修、访学规模。打造“留学山西”品牌,积极面向海外推介山西高等教育,举办“留学山西”海外教育展。完善留学生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立全链条、全过程的留学管理服务体系。用好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促进来晋留学提质增效。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留学生教育。培育2-3所留学生教育示范校,建设一批留学生品牌专业、品牌课程、在线课程、文化体验和实习实践基地。配齐配足配强留学生辅导员。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积极开展来晋留学生预科教育,推动高校联合培养留学生。

(四)深化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鼓励高校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合作交流,推进师生互派、学分互认,联合举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论坛)。鼓励高校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任职任教、开展交流。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科学计划、共建重点研究开发基地。支持和规范合作办学,聚焦科技前沿和我省薄弱、紧缺学科专业,以理工农医科类专业为重点,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加强高等学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丝绸之路、中欧(中亚)班列和国际友好城市教育合作。鼓励高校加入或发起高水平国际大学组织、合作联盟。支持基础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特别是与我省国际友好城市学校交流。加强孔子学院(课堂)建设。

十二、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一)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推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切实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强化清单管理,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并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清理整改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组织遴选一批地区试点、项目试点,推动差异化创新。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将其纳入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

(二)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健全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全面实施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建立以设区市为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考试命题评估,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启动新高考改革,完善教招考相衔接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中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加分条件认定程序。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自命题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

(三)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健全办学准入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办学。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监管机制。指导各地理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与公办学校合作办专业、办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规范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年度检查、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严格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监管、招生入学和教学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计制度,强化民办教育督导,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推动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十三、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出台《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山西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定》《山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完善教育重大决策出台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教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教育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的全链条、全要素法治化管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清单,定期开展“互联网+监管”效能评估。

(二)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管理、保障机制“五大改革”。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专项督导。聚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国家标准,完善省市县分级分类分学段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持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幼儿园办园行为、中小学实验教学督导检查、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加大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力度。强化督导评价评估监测结果运用,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提升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制定完善章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巩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职称评聘、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良好的学术治理体系。把依法治校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

(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和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变,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教育投入和政策倾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法,丰富审计类型,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五)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推进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教育系统政治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完善教育领域安全稳定风险研判机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精准研判、台账管理、妥善化解。加快完善教育系统重大突发疫情防控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校园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日常应急演练,提高分级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大中小学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十四、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各地各校要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统筹力度,对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分工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通过抽查、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开展实施成效评估。组织开展规划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优化实施策略,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地各校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测考核结果应用。

(三)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探索建立民意代表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制定的机制,利用好新媒体等社会反馈和监督手段,提高政策供给与人民教育需求的匹配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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