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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11-29

关于开展2021年“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宪法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四、活动安排

(一)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落实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责任部门:团委

(二)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9:00-9:05  升旗仪式。

9:05-9:15  宪法晨读。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普法网联络协调人:胡锐,010-88819626,13488750830

各系要组织师生利用课堂时间集中观看,并在11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与观看师生人数及照片发送至办公系统牛韵星内部邮箱

责任部门:各系

(三)集中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要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法治宣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汇演等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责任部门:团委,配合部门:各系

(四)观看晋城市“宪法宣传周”暨“八五”普法启动仪式

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于11月30日上午9点举办晋城市“宪法宣传周”暨“八五”普法启动仪式,各处室系要组织师生通过网络直播观看启动仪式,并于活动开展当日将观看图片发送至办公系统牛韵星内部邮箱。

责任部门:各处室系

五、工作要求

各处室系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有声势、有效果、有序推进、圆满结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图文资料要及时发送至办公系统牛韵星内部邮箱。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附件2晋城市“宪法宣传周”暨“八五”普法启动仪式观看途径


                                   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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