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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1-07-29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的统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会议室的安全、整洁及各种设施的完好,确保学校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涉及的会议室主包括诚明楼八楼东、西会议室、乐业楼十楼会议室,图书馆七楼报告厅、五楼会议室,创园二楼培训室、一楼会议室。各会议室可用于会议、培训、接待等,不得做其它用途。 

二、使用规定 

1. 会议室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使用手续。办公室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并按先学院后基层,先重要后一般,先规划后临时的原则进行安排。 

2.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须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活动期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各类讲座、报告还需按程序向宣传部备案,张贴宣传物要同时报宣传部审核,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3.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请时间安排会议。会议组织部门要做好会前沟通,科学确定议程,除上级有特殊要求外,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4. 会议室是学院重点防火单位。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禁止乱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 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乱动设施设备,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会议室进餐。 

6. 会议室要配齐、配全防火、防盗设施。管理人员应在每次活动前进行检查。 

7.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清理会场,由会议室管理人员验收。 

三、排演厅、体育馆及其它部门管理的相关场所参照本办法执行。因全院性工作需要,办公室有权优先使用相关场所。

四、使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OA 办公系统上线后,此项工作通过线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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