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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班子成员沟通的实施办法
来源: 日期:2021-09-07

关于加强班子成员沟通的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提高党委会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均须经常沟通。凡涉及全局或需多部门配合的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前必须事先沟通。做到日常工作开展及重要信息经常沟通,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充分沟通,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中随时沟通,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及时沟通。

二、党政主要领导之间每至少谈心交心一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每月至少谈心交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至少相互谈心交心一次。

三、沟通形式多样,既可以个别谈心、小范围交流,也可班子集体讨论;沟通渠道畅通,既可口头沟通,也可书面沟通,还可通过现代信息手段沟通。

要以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开展沟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交流互动、注重实效,方法上发扬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精神。

、沟通的作用在于充分了解对方态度及观点,并非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沟通态度既要真诚坦率,又不能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既要坚持沟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情暂不上会,又不能以沟通未果拖延工作。经多轮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议题,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可提交党委会,按党委会议事规则投票表决。

、参加沟通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涉及单位重大事项的沟通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涉密事项或擅自散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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