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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审办法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16-10-31
文章出处: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宣传部

为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在广大青少年中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学院研究决定每学年末,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当年毕业生不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习成绩在本班的前1/3名次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上一学年日常量化考评成绩在96分以上。

4.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擅长,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0小时。

(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上一学年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排在本系前3名。

3.班集体组建一年(含一年)以上。

4.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95%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园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8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辅导员(班主任)关心和尊重学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为先进班级体;从事班主任工作满三年且任该班班主任一年以上。

6.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任职期间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系党支部和行政领导共同组织,由班主任具体实施。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民主评选,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系里审批。

(二)各系根据要求认真讨论、评审,有系党政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统一审查、公示,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院党委审批。

(四)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过院级(含院级)以上的生活技能、专业技能、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表彰者优先评选。

四、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各系在校生总人数的5%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各系班级总数的15%

五、材料填报要求

(一)各系可在校园网下载审批表,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填表时用黑、蓝色墨水笔填写或用电脑正反面打印。要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先进个人及先进班级体均需撰写1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只交电子版,文档名称请注明系和姓名)。

(三)纸质材料均要加盖公章,评选结果以电子文档发至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内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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