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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15-07-09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审核:宣传部

关于确定2013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晋教高[2013]11

各有关院校举办单位、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1]1号)、《关于确定2012年省级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晋教高[2012]10号)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晋教高函[2013]13号)精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有关院校进行了评审,确定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等职业院校为2013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立项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期为3年,现予公布。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立项建设院校举办单位要按照《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1]1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各立项建设院校举办单位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保证建设院校2020年以前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三、各立项建设院校举办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四、各立项建设院校要建立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解决企业参与教学、兼职教师聘任、教学内容更新、先进技术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等问题;改革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评审要安排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参与申报。
  五、各立项建设院校要与企业共同设计、共同实施、共同评价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具体制度实现校企协同管理,教学组织与实施要弹性、灵活,保障符合工学交替的要求,确保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40%以上;要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实施双证书制度;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形态,提高教学效率。
  六、各立项建设院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目标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要将企业经历和实践锻炼要求纳入专任教师评聘、使用和激励政策;3年建设期内,确保专任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达到80%以上。
  七、各立项建设院校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保证教师参与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提升校企合作能力;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广泛开展校际合作与对口支援工作,每个建设院校要按照一帮一对口支援的原则,选择一个专业相近,类型相同的高职院校,促进其在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队伍建设、职业技能大赛等方面共同育人、共谋发展,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八、各立项建设院校要制定明确的项目建设阶段目标,有可监测指标和过程监控手段,年度绩效考核可操作性强;项目建设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管理措施切实可行;建设责任落实到位,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文件规范。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设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内涵建设与体制机制创新。建设院校要专款专用,省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引进等。
  九、各建设院校及举办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根据2013年度山西省财政确定支持的项目预算控制数(见附件2),调整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建设院校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山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申报书》中对立项建设院校所承诺的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
  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组织专家对建设院校修订后的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立项建设院校按照调整后的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填写《山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任务书》),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终止支持。
  各立项建设院校,请务必于2013531日前将建设方案(一式3份)和《任务书》(一式10份)及电子文稿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电话:0351-3046828
联系人:赵伟、武建京
电子邮箱:jjwu163 @163.com
本文件及附件可从山西教育网(http://www.sxedu.gov.cn)下载。     
附件:1 2013年山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重点建设专业表
      2
2013年山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表
      3
2013年山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任务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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