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听评课活动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授水平,从2017年3月20日起,将按照职称分成高、中、初三组进行听评课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2017年3月20日----5月8日
二、 范围: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聘任制外聘教师)
三、 具体要求:
1、 各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 各系、教研室负责本次听评课的具体工作,并于2017年3月19日前将听评课安排(格式见附件1)报教务处019室,电子版发内网教务处曹晋晋邮箱。
3、 所有教师都要参加听评课活动,并做好听课记录,教务处将适时进行检查,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将随机听课。
4、 专业课程教师由归属系安排听评课。
5、 公共课程由有关系、教研室安排听评课,具体安排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课程任课教师、由外语系、教育系负责安排听评课;
政治课程任课教师,由思政部负责安排听评课;
计算机课程任课教师,由信息系负责安排听评课;
体育、公共艺术课程任课教师,由艺体教研室负责安排听评课;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任课教师,由教心室负责安排听评课。
6、 认真组织听评课。凡参加听评课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诚恳地指出每位教师在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优缺点,观点明确,态度端正,客观公正,并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做到记录详实,资料完整。
7、 各系、教研室要根据内网通知名额评选出优秀教师,并于2017年5月8日前将各系、教研室听评课总结、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每位讲课教师一张,只交复印件,原件各系、教研室留存)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成绩汇总表送教务处019室。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