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12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和《关于申报2012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2]6号)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2012年各高校推荐的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本文件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xedu.gov.cn发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实施是提升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高等学校要加大校级教学质量项目的投入,积极对接国家和我省有关项目,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质量工程项目。
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教学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项目的示范作用,带动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对已立项建设的国家、省级项目按规定提供配套经费,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几年的建设,争取出一批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三、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学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持续支持,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高等学校项目申报和立项名额、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2、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
3、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
4、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