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提升服务水平
(一)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使用、就业协议书签订、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毕业生档案派遣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让毕业生掌握就业创业相关知识,了解有关手续办理的重要性。
(二)完善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学院就业网站及微信平台建设,广泛搜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提高招聘活动效率。
(三)启动2017届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鼓励并引导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办理就业协议书,或请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详见附件2)并填写《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详见附件3);做好就业支撑材料(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调档函等)的收集、审核、登记、上报和统计工作;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将实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四)加强困难群体帮扶、跟踪与服务。认真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少数民族和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跟踪与后续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其就业动态(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跟踪登记表详见附件4)。对特别困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调动多方资源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实习与就业的过渡。
(五)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宣传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就业创业。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以各种形式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为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牵线搭桥。
二、抓住创新创业大机遇,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一)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训实践等教学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进展。
(二)落实创新创业政策。进行政策探索,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方式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加大创新创业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学生熟悉和用好政策。广泛收集、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征集典型案例通知详见附件5),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提供项目对接、培训实训(创业培训通知详见附件6)、政策宣传等服务,鼓励并引导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园,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优质的创业实践平台。引导并鼓励将实验项目的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并依托创业导师团队,实现学生创业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逐步提升大学生创业项目质量,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强化责任监察机制,确保就业创业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实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党政一起抓、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学院组织实施、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系根据通知要求,结合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附件:1.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
2.毕业生就业证明模板
3.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
4.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跟踪登记表
5.关于征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6.关于举办2017年大学生创业培训的通知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