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大型活动用车管理办法
大型活动外出指师生大规模集中离校外出调研、学习、实习实训及参加大型活动的行为。为规范师生大型活动外出租车行为,减少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对象
经综合比较企业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将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作为师生租车唯一承租方,除承租方无法提供所需车型外,原则上不得向其他公司租赁。承租方提供35座、45座和55座三种车型,如需其他车型,也可另议。
二、用车程序
学院与承租方签订合同期间,各用车部门只需按规定办理用车手续,不再与承租方签用车合同,费用由承租方与学院统一结算。用车申请程序如下:
(一)用车部门填写用车申请表,与承租方商定用车费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二)用车部门分管领导审核;
(三)院长审核;
(四)学院办公室备案,留存申请表(存根);
(五)用车部门凭申请表(报销联)联系承租方用车。
三、结算办法
每季度或累计用车费用达5000元以上时,承租方将用车部门申请表(报销联)及正规发票交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与申请表(存根)核对后,按学院报销程序结算。
四、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科学规划用车需求,合理确定行车路线,审慎选择车型及数量,不得在车费中加入其他支出,力争费用最低;
(二)各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做好用车规划及安全预案;
(三)确因承租方原因无车可派(如节假日用车紧张或无适合车型),经办公室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可与其他有合法营运资格的公司签订用车合同(协议)后用车,报销时需提供租车合同(协议)、行车证复印件、保险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及正规发票。
五、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学院与承租方签订合同期间有效。
附件:活动用车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