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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邪教渗透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19-12-03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审核:宣传部

防邪教渗透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推动学院综合治理工作,提高防邪教工作能力,禁止邪教组织进入校园,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学院建立反邪教工作领导组,党政主要领导为反邪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分管工作领域和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系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信息反馈网络,信息员队伍主要由班团干部和学生会成员组成,每班至少确定一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参教涉教情况。

3.每学期假期开学后,保卫处要及时通过各处室系对师生参教涉教情况进行摸排,建档立卡,加强管理。

4.每学期在学院层面进行一次防邪教知识讲座。各处室系每学期组织师生至少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班会和板报宣传等形式,进行一次防邪教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邪教的识别能力。

5.加强门卫值班和日常巡逻,发现邪教人员在校园宣传、渗透、散发传单、张贴广告等行为,并及时进行处置。

6.加强对参教涉教师生的跟踪教育、管理和转化工作。

7.主管部门要做好校园外来务工人员的摸排和管理工作,对参教涉教人员要建档立卡,严禁在校园进行任何宗教活动。

8.做好教职工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对参教涉教家属要主动报告,禁止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

9.强化校园“三防”建设,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力量,定期与公安、宗教等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的宗教动态,针对性地做好防邪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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