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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材费缴退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添加时间:2016-11-22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审核:宣传部

学生教材费缴退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教材费的管理,及时清退学生教材余款,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材费收缴和退费原则

(一)学生教材征订必须按照《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管理办法》(晋市职院[2010]20号)执行,教材费由学生支付;

(二)教材费属预收费项目,由学院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预收金额,学生在学院就读期间,所缴教材费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

(三)根据专业不同,如有的专业学生所缴前两学年教材费足够支付三年所用教材费用,第三学年可不再收取教材费;

第二条  教材费收缴与退费工作

(一)每学年初,各系要督促学生按时足额交纳教材费;

(二)教务处要加强教材征订和结算管理监督,各系要建立完善的教材出入库和结算制度,从严管理;

(三)学生交费和退费的信息必须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和依身份证所办理的银行卡信息一致;

(四)各系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学院退教材费流程办理退费手续。

第三条  教材费退费流程

(一)各系按教务处统一格式制表退费,在学生离校前4周完成结算汇总报教务处审核(2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签批后报送计财处。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间顺延;

(二)计财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按系分专业转入应退学生个人帐户;

(三)如在转帐2个工作日内,存在信息不实或不符等问题的,计财处要及时反馈各系,各系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并回馈计财处;

(四)各系、计财、教务等相关部门在教材退费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分管领导沟通,确定解决方案,以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信息公开与责任追究

(一)加强信息公开,计财处要及时通过内网公布学生退费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教务处要严格审核教材结算情况,督促各系做好退费工作。

(三)各系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学院退教材费流程办理退费手续,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校历,纳入系室业务考核范围。

(四)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退费工作,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

(五)学院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要依法对在退费工作中发生失职、违法行为的人员,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教材退费管理办法》(晋市职院[2015]32号)即行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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