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
根据《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如下。
一、责任主体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学院党委,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委员是“一岗双责”责任人。
一级网格管理对象包括各支部(各处室系)。一级网格的管理对象同时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网格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一级网格意识形态工作。
二、共性责任
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各处室系)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四种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人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统筹协调本网格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科学合理划好网格,建立责任人目录、制定责任清单,并对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四)党委会(支部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大思政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五)严格执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高质量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
(六)加强课堂意识形态主阵地的管理,做好讲坛、讲座、报告会等思想阵地的管理。突出抓好网络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七)领导组织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九)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十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各处室系负责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十二)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十三)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清主流支流,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十四)每季度向市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十五)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十六)每年在学院党员干部中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特殊情况随时通报。
(十七)每年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十八)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管理制度,涉密文件按照保密要求做好管理。
(十九)确保不出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责任追究”所列情形。
(二十)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个性责任
学院各党支部、各处室系要按照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在承担共性责任基础上,履行以下个性职责:
(一)学院纪委
1.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2.在巡察工作中,与宣传部协调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配合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
4.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二)办公室
1.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每半年收集各支部(各处室系)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4.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三)组织人事部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3.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领导班子。
5.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6.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培养选拔和扶持奖励力度,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7.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四)宣传部
1.履行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
2.承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每季度牵头组织一次学院大思政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
4.每半年向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由宣传部负责起草,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办公室以党委名义报送市委。
5.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6.积极配合巡视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査。
7.加强对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8.向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9.牵头负责学院新闻舆论阵地、社科理论阵地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好《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
(五)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1.履行抓好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对学生相关活动承担意识形态监管职责。
2.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3.抓好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意识形态工作。
4.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六)团委
1.履行抓好团总支和团员青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学生会和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3.对校园广播和学生相关活动承担意识形态监管职责。
4.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七)教务处
1.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训、在线开放课程、教材选用等意识形态负有监管职责。
2.负责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负责学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4.切实加强网上與论引导工作,增强网络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优化网上环境。
5.加强对属地网站平台、新媒体的监管和人员培训,加强对网络评论员、网络宣传员、舆情信息员三支队伍的培训。
6.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八)保卫处
1.加强反分裂、反邪教、反宗教渗透工作,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应对,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3.履行校内日常活动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
4.参与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九)科研中心
1.负责一般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2.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与基金会项目负有监管职责。
(十)各处室系
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工作、各类办公、教学、科研、生活和文化场所的意识形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一级网格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目录体系,对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人进行登记管理。二级网格要对三级网格进行相应的登记管理,并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人目录体系要根据人员调整变动及时更新。
(二)二级网格主体要根据工作责任,制定本网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要按照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认真细化责任分解,将责任清单“一对一”派发到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个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把意识形态责任具体到岗、到事、到人。责任清单要上报一级网格。
(三)各网格要严格履行责任清单工作职责,对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要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责任清单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本责任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责任清单不一致的,以本责任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