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更好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并逐步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学生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审核意见及组织修订备案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遵循原则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以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表现为根据,坚持教育为主、引导激励、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量化考核,综合评定。
二、考核等级及标准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每月汇总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学年。考核分数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权重分别为思想政治20%、集体观念40%、道德规范20%、遵纪守法20%。评分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为60分,奖励分为40分。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设有四个等级:优秀(考核成绩≥90分)、良好(80≤考核成绩<90)、合格(60≤考核成绩<80)、不合格(考核成绩<60),本学年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留校察看处理。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达到优秀,方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推优入党、评优评模等评定活动。若在考核周期中展开评定活动,团委根据考核周期内当月的累计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级;
三、组织领导
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审核意见及组织修订备案的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系工作领导小组、班级工作小组,名单构成及职责安排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贵平
副 组 长: 邱建国 姬爱国
成 员: 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系党支部书记、各系团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按上级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办法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办公室主任:关静(兼)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具体实施工作的开展,资料存档,审核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成绩,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评定工作进展情况。
2.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支部书记(系主任)
副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
成 员:辅导员、班主任、各班团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负责推进班级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工作的具体落实;每月将学生考核成绩审核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班级工作小组
组 长:班主任
副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
成 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
工作职责:
(1)负责班级每位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成绩的记录和汇总等工作;
(2)每月第一周内完成上一月的成绩汇总工作;
(3)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成绩汇总后报班主任审核。
四、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
加分项:
1.参加学院党校、团校学习,经考核合格者,加1分/次;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另加1分。
2.明辨是非,对他人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敢于主动制止并正确引导者,加2分/次。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次。
4.自觉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加4分/次(每学年仅加一次)。
5.担任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别加5分、4分;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管理教导队等主要负责人,加4分;国旗护卫队队长加4分,队员加3分;系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别加4分、3分;院、系学生会正、副部长,分别加2分、1分,社团正、副负责人,分别加1分、0.5分;班干部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最高加3分;委员加2分;课代表、寝室长,分别加0.5分;积极参加社团等学生组织活动者,加0.5分/次。
6.三好学生、校园十大标兵、文明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个人荣誉表现突出的学生,被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评为先进个人,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受到校外表扬的,以单位名义表示感谢者,加2分。
扣分项:
1.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者,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2.不能明辨是非,参与错误思潮活动(包括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煽动闹事,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学院声誉者,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3.违反纪律者按情节轻重,扣1—10分/次。
4.有反对党的基本路线言行者,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二)集体观念
1. 大型活动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等。分别加1分/次、0.5分/次。该项每学期加分不得超过5分。
2. 志愿服务
加分项:
(1)以志愿者代表身份参加会议、采访等,志愿者协会根据表现情况对志愿者,加1—3分/次。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每次时数不少于1小时)加0.5分/次;表现良好加1分/次。
(3)受到服务单位表彰者,加4分/次,有其它特殊贡献的,如:创办企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根据情况,加1—5分/次;积极向服务单位建言献策被单位采用者,加2分/次。
扣分项:
(1)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2)工作情况:凡按学院文件要求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者,扣5分/次,推迟完成工作的,按扣1分/天计算;工作时言行、方法、态度不适当者,由负责人酌情,扣1-3分/次。
3. 社团活动
加分项:
(1)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且会员时间满一年加4分。
(2)积极为学院社团活动出谋献策,只要合理,加1分/次;被采纳并实施的,加4分/次
扣分项:
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4. 主题班会
加分项:
(1)活动策划者1分/次。
(2)主持人1分/次。
(3)幻灯片制作1分/次。
(4)板报设计新颖者,加1分/次。
(5)记录者根据上报内容的完善性,加1分/次。
(6)积极参与主题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次。
(7)及时上报主题活动资料的班级,加1分/次。
(8)代表学院举行主题班会观摩的班级上述参与者三倍加分,代表系举行主题班会观摩的班级上述参与者双倍加分。
(9)主题班会评为不合格,个人不能加分。
扣分项:
(1)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2)主题活动中玩手机者,扣1分/次。
(3)主题活动中交头接耳、看书、吃零食等不参与活动者,扣1分/次。
(4)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起哄辱骂,出言不逊,不服从管教者,扣5分/次。
(5)主题活动未按时开展的班级,班长、团支书、组织者,扣2分/次。
(6)未及时上交活动资料的班级,班长、团支书,扣1分/次。
5. 升旗活动
加分项:
(1)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者,加4分。
(2)主动维护升旗秩序,国旗下积极发言者,加2分/次,积极参加升旗活动加1/次。
扣分项:
(1)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2)升旗队伍行进要做到整齐化一、不打闹、追逐、喧哗、插队等违反纪律者,扣1分/次。
(3)奏国歌时,要面向国旗行队礼,不得交谈或做出其它不文明行为者,每项扣1分/次。
(三)道德规范
1. 文明礼仪
(1)文明礼貌
加分项:
每月无违反现象者,加4分/次。
扣分项:
①在课堂起哄、打架、怪叫者、课间追逐打闹者,在公共场所做危险运动者,扣2分/次。
②见到学院领导、老师没主动问好者、挤电梯者,扣1分/次。
③尊重同学,如有漫骂、侮辱同学行为的,扣5分/次。
④在校内吸烟者,扣5分/次。
(2)爱护公物
加分项:
每月无违反现象者,加2分/次。
扣分项:
①故意损坏桌子、凳子、消防设施等公共财物的,扣2分/次。
②最后离开课室的学生,要关闭灯、一体机及其他电源,不关闭者,扣1分/次。
(3)仪容仪表
加分项:
每月无违反现象者,加2分/次。
扣分项:
①在校公共场合穿着要整洁,不穿拖鞋,不准披衣散扣,违者扣1分/次。
②男同学不留长发,女同学不烫发,违者扣1分/次。
2.诚信纪录
加分项:
(1)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者,加2-20分/次。
(2)每月无违反诚信者,加4分/次。
扣分项:
(1)学习诚信:在参加各项活动、上课、自习时,替人、找人答(签)到,扣2分/次;在校期间抄袭他人作业、试验报告、数据等,扣4分/次;非法购买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和毕业学位证书等,扣15分/次;考试作弊或购买相关通讯设备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扣20分/次。
(2)经济诚信:恶意虚报个人家庭贫困情况以获得奖助学金者,扣10分/次;恶意拖欠或拒绝交纳学杂费,扣10分/次;借他人财物无故不能按期归还,扣5分/次;拾到他人财物不归还失主或组织者,扣5分/次;无故拖欠或拒还国家助学贷款,扣10分/次。
(3)毕业就业诚信:向用人单位递交虚假个人信息和学历者,扣10分/次;擅自篡改个人在校期间的书面表现评价者,扣10分/次;剽窃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者,扣15分/次;恶意违约者,扣15分/次。
(4)纪律道德诚信: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形象者,扣10分/次,情节较为严重按法规或校规处理;私自在外租房者,扣20分/次;偷盗、赌博、嫖娼、吸毒、酗酒闹事、破坏公物等按法规或校规处理;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组织,扣15分/次;沉迷网络,扣5分/次;平时为人处事虚伪无信、失信于人,恶意欺骗父母、领导、老师和同学,扣5分/次。
(四)遵纪守法
1. 校规校纪
加分项:
班主任每月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根据学生每月无病、事假和迟到、早退现象者,加4分/月。
扣分项: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者在思想品德总分中,分别扣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
(2)上课、上自习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课堂玩手机者,扣2分/次;自习期间擅自离开教室、在楼道长时间逗留者、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影响到别人学习者,扣0.5分/次。扰乱课堂秩序,按情节轻重酌情,扣3-10分/次。
(3)宿舍个人内务整理要干净整洁。不叠被子者,扣2分/次;夜不归宿者,扣10分/次;留外人住宿者,扣10分/次;就寝时间内高声喧哗、制造噪声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次;在宿舍楼道内随地倒饭、乱扔东西者,扣2分/次;在楼道或宿舍内小便者,扣10分/次;爬墙、跳窗者,扣15分/次;有在宿舍点蜡烛或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的,扣10分/次。
(4)打架斗殴、根据情节和认错态度,扣20分/次;偷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扣20分/次;不遵守就餐秩序者,扣1分/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扣1分/次;寝室内发现养宠物者,除没收外,扣5分/次;寝室内酗酒,赌博者,扣10分/次;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入寝室,扣10分/次。
除以上各项外,对其他违纪者酌情,扣1—45分。
2.法律法规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罚款、警告、拘役、收容、劳动教养、判刑等),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考核时间、步骤
1.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以班级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在班主任指导下,按每项实际量化成绩进行折算,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记录,并将考核结果在班内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备留存档。
2. 根据学生每月的考核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程序如下:团支部统计月考核成绩并公布结果—师生民主评议—团支部填写《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表》并签署意见—班主任(辅导员)审查并签署意见—系团总支审查并签署意见—系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院团委签署意见并备案。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 年 月 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分值表
附件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分值表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每月汇总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学年。考核分数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及权重分别为思想政治20%、集体观念40%、道德规范20%、遵纪守法20%。评分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为60分,奖励分为40分。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设有四个等级:优秀(考核成绩≥90分)、良好(80≤考核成绩<90)、合格(60≤考核成绩<80)、不合格(考核成绩<60),本学年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留校察看处理。
表一:思想政治
项目 | 分值 (%) | 基础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政治 素养 | 20 | 党、团校学习 | 合格者加1分/次;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另加1分。 | 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者,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 |
思想觉悟 | 明辨是非,对他人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敢于主动制止并正确引导者,加2分/次。 | 有反对党的基本路线言行者,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 |||
公益活动 | 加1分/次。 | 违犯纪律者按情节轻重,扣1—10分/次。 | |||
项目 | 分值 (%) | 基础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政治 素养 | 20 | 无偿献血 | 加4分/次(每学年仅加一次)。 | ||
工作担当 | 担任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别加5分、4分;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管理教导队等主要负责人,加4分;国旗护卫队队长加4分,队员加3分;系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别加4分、3分;院、系学生会正、副部长,分别加2分、1分,社团正、副负责人,分别加1分、0.5分;班干部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最高加3分;委员加2分;课代表、寝室长,分别加0.5分;积极参加社团等学生组织活动者,加0.5分/次。 | 不能明辨是非,参与错误思潮活动(包括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煽动闹事,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学院声誉者,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 |||
个人荣誉 | 三好学生、校园十大标兵、文明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个人荣誉国家加8分、省级6分、市级4分、院级2分。受到校外表扬的,以单位名义表示感谢者,加2分。 |
表二:集体观念
项目 | 分值 (%) | 基础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集体 活动 | 20 | 大型活动 | 院、系组织活动,分别加1分/次、0.5分/次。该项每学期加分不得超过5分。 | 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 |
志愿服务 |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每次时数不少于1小时)加0.5分/次;表现良好加1分/次。 其他同学以志愿者代表身份参加会议、采访等,志愿者协会根据表现情况对志愿者,加1—3分/次。 | ||||
受到服务单位表彰者,加4分/次,有其它特殊贡献的,如:创办企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根据情况,加1—5分/次;积极向服务单位建言献策被单位采用者,加2分/次。 | 工作情况:凡按学院文件要求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者,扣5分/次,推迟完成工作的按,扣1分/天计算;工作时言行、方法、态度不适当者,由负责人酌情,扣1-3分/次。 | ||||
社团活动 | 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且会员时间满一年加4分 | ||||
积极为学院社团活动出谋献策,只要合理,加1分/次;被采纳并实施的,加4分/次。 | |||||
主题 班会 | 10 | 活动策划 | 加1分/次。 | 1.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 2.主题活动中交头接耳、看书、吃零食等不参与活动者,扣1分/次。 3.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起哄辱骂,出言不逊,不服从管教者,扣5分/次。 4.主题活动未按时开展的班级,班长、团支书、组织者,扣2分/次。 5.未及时上交活动资料的班级,班长、团支书,扣1分。 | |
活动主持 | |||||
幻灯片制作 | |||||
板报设计 | |||||
记录者 | |||||
项目 | 分值 (%) | 基础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主题 班会 | 10 | 表现突出者 | 个人加0.5/次分。代表学院举行主题班会观摩的班级上述参与者三倍加分,代表系举行主题班会观摩的班级上述参与者双倍加分。主题活动被评为不合格者不能加分。 | ||
上报资料者 | 加1分/次。 | ||||
升旗 活动 | 10 | 升旗秩序 | 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主题活动者,加4分。
| 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情节严重的情况,扣3分/次。 | |
主动维护升旗秩序,国旗下积极发言者,加2分/次,积极参加升旗活动加1/次。
| 升旗队伍行进要做到整齐化一、不打闹、追逐、喧哗、插队等违反纪律者,扣1分/次。 | ||||
奏国歌时,要面向国旗行队礼,不得交谈、或做出其它不文明行为者,每项扣1分/次。 |
表三:道德规范
项目 | 分值 (%) | 基础 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文明 礼仪
| 10 | 文明 礼貌 | 每月无违反现象者,加4分/次。 | 在课堂起哄、打架、怪叫者、课间追逐打闹者,在公共场所做危险运动者,扣2分/次。 | |
见到学院领导、老师没主动问好者、挤电梯者,扣1分/次。 | |||||
尊重同学,如有漫骂、侮辱同学行为的,扣5分/次。 | |||||
在校内吸烟者,扣5分/次。 | |||||
爱护 公物 | 故意损坏桌子、凳子、消防设施等公共财物,扣2分/次。 | ||||
最后离开课室的学生,要关闭灯、一体机及其他电源,不关闭者,扣1分/次。 | |||||
仪容 仪表 | 在校公共场合要穿着要整洁,不穿拖鞋,不准披衣散扣,违者扣1分/次。 | ||||
男同学不留长发,女同学不烫发,违者扣1分/次。 | |||||
诚信 记录
| 10 | 好人 好事 | 每月无违反诚信者,加4分/次。 | 学习诚信:在参加各项活动、上课、自习时,替人、找人答(签)到,扣2分/次;在校期间抄袭他人作业,试验报告、数据等,扣4分/次;非法购买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和毕业学位证书等,扣15分/次;考试作弊或购买相关通讯设备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扣20分/次。 | |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者,加2-20分/次。 | 经济诚信:恶意虚报个人家庭贫困情况以获得奖助学金者,扣10分/次;恶意拖欠或拒绝交纳学杂费,扣10分/次;借他人财物无故不能按期归还,扣5分/次;拾到他人财物不归还失主或组织者,扣5分/次;无故拖欠或拒还国家助学贷款,扣10分/次。 | ||||
毕业就业诚信:向用人单位递交虚假个人信息和学历者,扣10分/次;擅自篡改个人在校期间的书面表现评价者,扣10分/次;剽窃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者,扣15分/次;恶意违约者,扣15分/次。 | |||||
纪律道德诚信: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任何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形象的事者。若情节较轻者,扣10分/次,若情节较为严重按法规或校规处理;私自在外租房者,扣20分/次;偷盗、赌博、嫖娼、吸毒、酗酒闹事、破坏公物、(情节较轻的扣10分/次,若情节较为严重按法规或校规处理);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组织,扣15分/次;沉迷网络,扣5分/次;平时为人处事虚伪无信、失信于人,恶意欺骗父母、领导、老师和同学,扣5分/次。 |
表四:遵纪守法
项目 | 分值 (%)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加分标准 | 减分标准 | |||
校规 校纪 | 20 | 班主任每月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根据学生每月无病、事假和迟到、早退现象者,加4分/月。 | 因违反校规、校纪,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者在思想品德总分中分别扣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 | |
上课、上自习请事假者扣1分,病假者0.5分;迟到者扣1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课堂玩手机者,扣2分/次;自习期间擅自离开教室、在楼道长时间逗留者、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影响到别人学习者,扣0.5分/次。扰乱课堂秩序,按情节轻重酌情,扣3-10分/次。 | ||||
宿舍个人内务整理要干净整洁。不叠被子者,扣2分/次;夜不归宿者,扣10分/次;留外人住宿者,扣10分/次;就寝时间内高声喧哗、制造噪声影响他人休息者,扣5分/次;在宿舍楼道内随地倒饭、乱扔东西者,扣2分/次;在楼道或宿舍内小便者,扣10分/次;爬墙、跳窗者,扣15分/次;有在宿舍点蜡烛或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的,扣10分/次。 | ||||
打架斗殴、根据情节和认错态度,扣20分/次;偷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扣20分/次;不遵守就餐秩序者,扣1分/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扣1分/次;寝室内发现养宠物者,除没收外,扣5分/次;寝室内酗酒,赌博者,扣10分/次;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入寝室,扣10分/次。 | ||||
除以上各项外,对其他违纪者酌情,扣1—45分。 | ||||
法律 法规 |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罚款、警告、拘役、收容、劳动教养、判刑等),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
抄送:学院纪委。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