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院由晋城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部门为晋城市教育局,由山西省教育厅实施业务管理。
3.学院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承担业余函授教育和各种短期培训。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中专学历证书和结业证书。
4.学院规模暂定为8000人。各种培训、业余函授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学院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体系。
6.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职业中学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学生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实施自主择业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7.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为途径的办学模式,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发展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的办学理念,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面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院教学部门有信息工程系、化工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民用工程与商务管理系、财经系、教师教育系、外语系、艺术系、矿业工程系和体育科研组;学院党政部门有学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文明办、校史办)、工会、团委、教务处(信息中心、技能鉴定中心、艺体教研室)、学工部、计财处、招生就业处(校企办)、总务处(医务室)、培训处、保卫处;学院教学教辅部门有图书馆、编辑部、生物技能研究所、科研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总收入为15290.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12.77万元,相比上年减少845.74万元,减少约6.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为10245.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02万元,增长11.91%。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1467.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39.54万元,减少39.04%。主要变动原因为我院招生结构发生变动,中职比例增加,高职比例降低。
4.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为1200.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6.23,减少45.35%。
(二)2018年度总支出为15290.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04.94万元,相比上年度增加291.41万元,增加2.2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154.15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了471.86万元,涨幅约5.43%。主要变动原因为工资普调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3950.79万元,比上年减少180.45万元,降幅约4.37%。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在年底前已签约未履行,部分项目尚未启动。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45.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45.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02万元,增长11.91%,主要变动原因为:省级优质校建设专项资金拨款、中德合作中国山西省晋城市能力建设促进可持续经济转型和工业升级项目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4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9440.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6.43万元,增加1.68%,主要变动情况为上年财政工资普调,因此人员经费有所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8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4.27 万元,完成预算29.75万元的 47.96% 。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 0.00 万元的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9.69 万元,完成预算9.75 万元的 99.3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 20 万元的22.91% 。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40次,人数为247人。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77.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持正常的办公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见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通勤大巴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100万元的专用设备1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我部门组织对1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共涉及资金3050.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632.7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1418.18万元。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 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 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 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
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 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