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语要求
1.要将普通话渗透学校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求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与家长交流等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务处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测试、达标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二、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符合要求。
6.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一、用语要求
1.要将普通话渗透学校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求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与家长交流等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务处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测试、达标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二、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符合要求。
6.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