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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院招生就业处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56-219086 邮箱:983658670@qq.com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1日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院招生就业处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56-219086 邮箱:983658670@qq.com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