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6-10-14 来源:本网 作者:山西省委人才办 阅读:1660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管企业党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对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条件调整的通知》(晋组通字〔2016〕85号)和我省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们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请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或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地(企业总部)在省内。
3、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我省“百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在本计划支持周期内入选上述计划的,本计划相关资助自行终止。
(二)具体条件
1、 创新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2、创业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其他特别优秀的特殊青年人才,开辟专门渠道,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支持措施
本次评选名额为10人左右。对入选人员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和创业类每年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年1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合作交流和培训,企业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等。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市、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程序申报。其中,省直宣传文化系统通过省委宣传部申报,省属高等院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省属科研院所通过省科技厅申报,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卫计委申报,省管企业通过省国资委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市属企事业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申报。
(二)初评。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采取初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指标限额提出推荐人选后报省委人才办。其中,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各推荐2名(应排序),省教育厅推荐6名(应排序),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太原市推荐3名(应排序),其余市各推荐2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评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聘请各领域内权威专家对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评审。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统筹兼顾、分类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上来。
(二)严格标准。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客观、真实、完整,防止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
1、申报书模板从山西人才工作网(www.sx-talents.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创新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②2013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由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③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④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创业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①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②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和研发情况,在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劣势分析说明(500字左右);③创业经历和注册资金,说明所占企业股份比例及资金来源;④其他纸质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请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书3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等材料报省委人才办,同时附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在以“市/单位+申请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 岱 崔振华
联系电话:0351-4019675 4045801
电子邮箱:sxswrcb@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省委主楼1826室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4日
关于2016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6-10-14 来源:本网 作者:山西省委人才办 阅读:1660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管企业党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对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条件调整的通知》(晋组通字〔2016〕85号)和我省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们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请认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或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地(企业总部)在省内。
3、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我省“百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在本计划支持周期内入选上述计划的,本计划相关资助自行终止。
(二)具体条件
1、 创新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2、创业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对其他特别优秀的特殊青年人才,开辟专门渠道,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支持措施
本次评选名额为10人左右。对入选人员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和创业类每年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年1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合作交流和培训,企业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等。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市、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程序申报。其中,省直宣传文化系统通过省委宣传部申报,省属高等院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省属科研院所通过省科技厅申报,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卫计委申报,省管企业通过省国资委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市属企事业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申报。
(二)初评。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采取初核、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指标限额提出推荐人选后报省委人才办。其中,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各推荐2名(应排序),省教育厅推荐6名(应排序),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太原市推荐3名(应排序),其余市各推荐2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评审。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聘请各领域内权威专家对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评审。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统筹兼顾、分类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上来。
(二)严格标准。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客观、真实、完整,防止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
1、申报书模板从山西人才工作网(www.sx-talents.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创新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②2013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由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③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④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创业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①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②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和研发情况,在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劣势分析说明(500字左右);③创业经历和注册资金,说明所占企业股份比例及资金来源;④其他纸质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请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书3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等材料报省委人才办,同时附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汇总在以“市/单位+申请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 岱 崔振华
联系电话:0351-4019675 4045801
电子邮箱:sxswrcb@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省委主楼1826室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