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部门 > 信息工程系 > 教学科研 > 教学管理 >

信息工程系关于弹性学制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信息工程系 日期:2021-04-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晋市职院[2018]66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学制为2-5年。

第三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 学习及管理

第四条 弹性学制学生按照学院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学习方法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任务方可毕业。

第五条 线上学习管理主要依托超星学习平台进行数据统计,学生按照课程安排按时登录平台进行自主学习、自主考核。

第六条 线下学习按照信息工程系日常教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上课签到制度。未能按时参加学习者或学习时长少于线下课程教学时间的50%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计为不合格。

第七条 关于考核。线上课程自主考核,由平台提供成绩;线下课程在学习结束后即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需重修。其中对于学习时长达到50%--80%的,可以参加考试,但没有补考资格;学习时长达到80%以上的,有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通过则成绩计为合格,如成绩仍不合格,则需重修此课程。

第八条 关于学分转换。对于线下专业课程,如学生从事的行业、工种与专业课程标准有较高的重合度,或者已获取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能提供证明或证书原件者,可以免修该门课程。

第九条 关于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在修完所有课程,且考试合格后,需提交符合专科生要求的毕业论文一篇,具体要求按信息工程系毕业生毕业论文要求之规定。毕业论文经专业教师认定合格后,方可上报学院教务处,办理毕业证书。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该办法适用于弹性学制所有学生;

第十一条 学院其他规章制度和本规定不符的有关条款,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信息工程系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