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R年9月26日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开始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评审依据
(一)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
(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
(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晋市职院[2018]76 号)
二、评审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
三、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 2020-2021 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 人,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可推荐 1 名候选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 2020-2021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 131 人。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依据各系的专科学生人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了名额分配,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9人。
四、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入本专业前 10%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少于 1500 字个人先进事迹
材料一份,个人生活照一张、荣誉证复印件。
2.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进入本专业前 10%, 但达到前 30%,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
3.学生的个人申请、家庭贫困证明(未建档学生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成绩单、体育合格证明、荣誉证复印件等。
五、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9 月 27 日至 10 月 9 日,各系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推荐候选人。
2.10 月 11 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10 月 12 日,候选人演讲,评审领导组投票推荐。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参加的竞赛及活动、所获荣誉等,候选人要提前准备好 ppt,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 分钟。
4.报学院领导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5.10 月 13 日至 19 日,学院公示。
6.10 月 20 日,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9 月 22 日—10 月 18 日,各系组织评审。
2.10 月 19 日—22 日,学院组织联审,并报院领导研究决定。
3.10 月 25 日—29 日,学院公示。
4.10 月底,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