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按照学院安排,教师教育系党支部书记刘海燕、组织委员杨永芳、宣传委员赵莉,于4月份完成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
此次专题培训班的学习,不仅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了理论支持,也为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进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做了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