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按照学院安排,教师教育系党支部书记刘海燕、组织委员杨永芳、宣传委员赵莉,于4月份完成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
此次专题培训班的学习,不仅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了理论支持,也为我们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自觉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进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做了理论引导。
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