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1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教师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办公厅的《工作研究与交流》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参阅材料》以及中央、国务院等省级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对省级以上领导形成正确决策有过明显影响或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的不宜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在网络上发表的具有正确导向和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对于2011年 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成果,如作者未申报参加同期山西省社科评奖,且有重大理论突破及新的重大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山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的方法进行。
1.申报人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山西社科网首页→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社科评奖),根据成果内容自行选择学科组进行申报,并接受省评奖办公室的网上资格审查。
2.审查通过后,在线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将申报表和申报成果等相关书面材料报送科研中心。
三、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10月20日止
2.书面材料提交: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在线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七份,并提交作品样本、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作品原件、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五份。申报成果为著作要求六份都是原件,报送科研中心。申报表”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五、咨询电话:2190612
科研中心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