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拟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开展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岗位竞聘不涉及管理、工勤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系列和教辅系列),包括专技三级、专技五级、专技六级、专技八级、专技九级、专技十一级等六个岗位等级。
根据市人社局核定职数和目前岗位在聘人数,截至目前,各等级岗位实际空缺职数分别为:专技三级实际空缺职数3个,专技五级实际空缺职数13个,专技六级实际空缺职数7个,专技八级实际空缺职数15个,专技九级实际空缺职数6个,专技十一级实际空缺职数5个。
以上为实际空缺职数,仅供参考。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规定,各等级岗位实际聘用比例要与单位实有人员占总编制数的比例一致。为此,各岗位等级最终可用职数需根据办理变更时我院实际在编数据情况报市人社局审定后予以确认。
二、岗位聘任条件
(一)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等级聘任条件
1.教师系列岗位
(1)教师三级岗位
在教师四级岗位聘任满3年(聘任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底。下同),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2)教师五级岗位
在教师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3)教师六级岗位
在教师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4)教师八级岗位
在教师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5)教师九级岗位
在教师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6)教师十一级岗位
在教师十二级岗位聘任满3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量,无重大教学事故,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2.教辅系列
(1)教辅各等级岗位任职年限同教师各相应等级岗位任职年限相同。
(2)从事教辅相关岗位专业技术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无重大失误,考核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合格(称职)。
三、岗位竞聘程序
岗位等级竞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资历、工作量、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荣誉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可用职数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写《岗位等级竞聘个人考核材料登记表》向所属部门申报(教师向所属系室部申报)。无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不得申报竞聘教师岗位。
(二)部门审核推荐
所属部门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量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统一出具推荐函报组织人事部。随函报送:
1.申报人个人填写的《岗位等级竞聘个人申报表》(电子版)。各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审核汇总、汇总后以“××系×人”命名建文件夹,《申报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2.申报人提交的荣誉证书原件(荣誉证书只提供最高奖项1项,且与本人实际从事岗位工作相关)。
(三)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执行《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辅及其他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晋市职院〔2014〕65号)。教师岗位考核分四项计分:资历计分由组织人事部负责,教学工作量计分由教务处负责,科研成果计分由科研中心负责,荣誉计分由宣传部负责;教辅岗位量化考核分四项计分:资历计分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业绩、出勤计分由办公室负责,荣誉计分由宣传部负责。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考勤、业绩、荣誉等时间周期为2023年—2025年,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底。
考核过程接受学院纪委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四)择优聘任
组织人事部对量化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人社局最终确定的可用职数,按照考核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聘任。如出现相同分数,依次按年龄、工龄及任职时间进行排名。
四、纪律要求及争议处理
申报人员及相关部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和伪造材料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并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竞聘,相关部门未履行审核职责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申报竞聘者对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学院组织人事部或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个人申诉或举报时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充足具体的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本方案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执行上级相关政策规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处室系及时传达通知,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后附参考模板),于5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组织人事部,随函报送:
1.申报人填写的《岗位等级竞聘个人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2.申报人提交的个人荣誉证书原件
附件:1.《岗位等级竞聘个人申报表》
2.推荐函(模板)
3.教师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4.教辅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