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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
来源:组织人事部 日期:2021-09-09

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部是学院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党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计划实施。

二、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党费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四、干部选任、培养、教育、考核等工作。

五、统战工作。

六、各类人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管理工作。

七、教职工绩效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

八、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

九、教职工工资核定和审批工作。

十、教师培训,人事调配,离退休审批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

十二、外聘兼课教师的审批。

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遗属补助的审批办理工作。

十四、党员、干部年报工资报表工作。

十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