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总务处 > 通知公告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二)
来源: 日期:2022-03-19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二)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在城区、泽州县全域开展第七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城区、泽州县全域开展第七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一、采样时间


封控区、管控区人员:

采样时间由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办决定


其他区域人员:

3月20日12:00前完成采样

具体采样时间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


二、核酸检测的范围


城区、泽州县全区域


检测人群:

城区、泽州县域内全体人员


三、注意事项


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工作,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凡接受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人员,此次核酸检测工作由所在村(社区)另行安排;凡3月6日以来健康码变黄码人员须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根据人员管控需要,经大数据比对,凡城区、泽州县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采样的人员,健康码一律赋黄码。


参加检测的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预登记的个人信息二维码(可保存至手机相册或提前打印纸质版),按照通知时间前往指定采样点,持健康码黄码和持绿码人员分开排队,遵守“绿码先检,黄码后检”的原则,有序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请参加检测的市民朋友积极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对检测场景进行拍摄,不得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上传网络。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