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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1-09-09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山西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度

1、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分管副院长负责指导督促后勤部门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管理责任。每周检查一次食堂卫生安全,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总务处长负责组织领导餐饮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学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方案,明确内部安全责任,保持食堂的卫生设施与就餐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周检查两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承接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报告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重要事项随时向学院报告。

4、总务处副处长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和制度,检查督促各岗位职工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有关情况逐日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对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组织整改。

5、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及负责食堂餐饮许可、环境卫生、员工健康、索证索票、消洗消毒、加工制作、使用添加剂等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建立记录和档案,确保安全监管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二、使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时,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合同的重要指标;必须按照《餐饮卫生许可证》范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严格的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储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饮食卫生教育

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路不明的可疑食物。

四、学院后勤部门负责食堂卫生监督

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泉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五、实施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六、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后勤部门年度检查考评估的重要内容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本办法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