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686号 邮政编码:048000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s://2021.sxjczy.cn/jczy/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确定单独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决定有关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考务组、后勤组、安全组、宣传组、监督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已履行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信息确认
考生关注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jczyzjc),或登录学院官网(https://2021.sxjczy.cn/jczy/)查看具体安排。
第六条 报名咨询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s://2021.sxjczy.cn/jczy/)。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单独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686号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6985208。微信公众号:jczyzjc
第六章 考试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4日前
第八条 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形式
第九条:总成绩计算方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近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免试入学(报考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获得省级职业技能比赛二等奖、三等奖和市级职业技能比赛一等奖在总成绩中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 (报考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第十条:体育特长考生的测试
学院在202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体育特长生30人。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其中
篮球男子10人、足球男子10人、田径男子5人、女子5人。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体育测试申请表》,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
3、体育特长生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体育测试操作流程、具体报名条件、测试内容、组织实施办法在学院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划定体育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特长生计划如果没有完成,剩余计划调整回原专业继续招录。
具体考核要求请登陆我院官网招生就业频道或关注招生就业处公众号:jczyzjc查看。
第十一条:企业订单班(70人)
学院联合晋城市康复医院、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泽州海天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
1.考生须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方可报考。
2.完成相关报名手续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学院与企业共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企业订单班采用单独面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方式。
4.企业订单班计划如果没有完成,剩余计划调整回原专业继续招录。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结合各专业报考人数,统筹安排,分别划定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志愿优先,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监督,并同时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监督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6985131。
第十八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6000元
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700元(在校生人数的22%享受),其余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享受人均3000元的地方政府资助的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
学校给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并按照国家勤工助学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生源地贷款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6985208
网址:https://2021.sxjczy.cn/jczy/
E-mail:zsjyc@sohu.com
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686号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