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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8-17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0年省“两会”安排部署,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导向,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作为对外劳务输出组织单位承担20人的报名任务,各系要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宣传工作,组织有意愿的毕业生报名。就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做好对外劳务输出政策解读

(一)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意义

  2019年12月,楼阳生书记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上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造就数以千万计的熟练劳务人才和实用人才,加快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中高端技能人才,不仅要满足省内需求还要向省外甚至海外输送,2020年首先打开日本劳务市场。林武省长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开拓国内外就业市场。

  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是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造“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升级版的战略举措,是进一步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拓宽就业渠道的民心工程,是借力国际就业市场、实施“走出去”技能增收的现实需要,是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脱贫致富的重要路径。从更长远看,随着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发展,一大批优秀劳务人员归国回省,还将发挥岗位建功带头人、自主创业示范者、帮贫致富生力军、中外友好代言人等作用,有利于促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发展脱贫攻坚成效,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如何开展对外劳务输出

  1.确定对外劳输出机构。省人社厅会同省商务厅加强与国家以及劳务输出大省如山东、江苏、辽宁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有经验的对外劳务输出机构的对接、沟通,在深入考察、多方比较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优秀对外劳务输出机构,由其提供国外劳务订单,承接对外劳务输出业务。

  2.确定劳务输出组织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从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公司及培训机构中,选择部分院校和机构作为组织单位(以下统称“组织单位”),具体承担宣传发动、项目对接、选调生源、培训协调、协助办理出国手续等任务。

  3.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培训。对外劳务输出培训,原则上在省内举办,一般采用集中强化办班方式进行。根据国外劳务订单,有针对性开展语言培训、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4.输出劳动者到国外就业。对培训合格的劳动者输出国外就业。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应当与国外雇主或行业协会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劳务输出人员权益保障内容。

(三)对劳动者的优惠政策

  1.劳动者参加培训免费。一般性工种的培训费用包括语言培训、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按人均最高不超过10000元据实核算;介护、宾馆服务等工种的语言培训、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费用,按照人均最高不超过17000元据实核算。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支付,劳动者个人不承担。

  2.劳动者出国费用政府承担,包括护照费、签证费、机票费、出境体检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

  3.劳动者向对外劳务输出机构交纳的服务费可申请贷款。劳动者向对外劳务输出机构交纳的服务费个人承担。个人负担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贷款,财政贴息。

  (四)对相关机构的奖励

  对于推荐面试学员的各类院校、机构等,按照推荐面试合格1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组织单位,按照每培训合格1人1500元、培训合格后在国外成功就业1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

  (五)维护劳务输出人员合法权益

  1.对外劳务输出机构会同组织机构,建立劳务人员面试、培训、就业、服务管理台账,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将台账资料报送人社部门,并按规定向商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

  2.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应当与国外雇主或行业协会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劳务输出人员权益保障内容。

  3.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外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劳务输出人员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补充福利待遇等与劳动者切身权益相关内容。

  4.对外劳务输出机构应当持续性跟踪劳务输出人员在国外的工作、生活情况,协助解决劳务人员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国外雇主反映劳务输出人员的合理诉求。

     5.对于劳务输出人员与国外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对外劳务输出机构予以帮助,支持劳务输出人员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二、组织报名,做好对外劳务输出报名工作

(一)报名要求

各系要加强宣传,即日起全面摸清毕业生外出务工意愿组织有意愿的毕业生报名。对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建立工作台帐,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二)报名方式

有意愿毕业生填写《对外劳务输出人员报名表》,各系汇总后交招生就业处。

 

 

附件:1.《对外劳务输出人员报名表》

2.《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2号

3.《关于印发<对外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发202014号)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