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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日期:2022-09-13

各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86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范围

我院专科、中职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家庭是指毕业生的抚养人(一般为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持证残疾人的家庭;

(三)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四)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五)学生本人为持证残疾人;

(六)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6种身份中的其中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二、提交材料

(一)一般证明材料(以下所列需全部提供)

1.毕业生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申请人《山西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毕业生本人工商银行账号(填入申请表即可)

(二)特定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类即可)

1.低保家庭类:需同时提交2项材料,包括家庭低保证明(县级民政部门盖章)、低保证复印件(当年复核过)。

2.贫困残疾人家庭类:需同时提交2项证明材料,包括抚养人残疾人证复印件、贫困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残疾抚养人页、申请人页)。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需提交1项材料,加盖村委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贫困户信息页)。

4.特困供养家庭类:需提交以下2项材料中任意一项,五保证或特困供养证复印件(当年复核过)。

5.残疾人类:需提交1项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复印件。

6.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类:需提交1项材料,毕业生本人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任意一年均可)。

三、发放原则及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2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填写说明

(一)纸质材料均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份交学生处。

(二)各系填写《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学生处邮箱。

(三)低保家庭类填写说明

1.“家庭成员(称呼)”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毕业生提供低保证上的名字,括号内注明与学生的关系;享受低保的起止时间一定要填写完整。

2.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必须是学生的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如果提供的低保证是爷爷奶奶的,还需提供爷爷奶奶是学生监护人的相关证明。

3.低保证复印件(要求:封面、姓名页、审核页等有效页面均要复印)。

4.低保证若今年未复核,需提供2022年发放低保银行的明细对账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生可根据情况自愿申请逾期不报视为学生放弃申请资格

(二)毕业生需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毕业生自负。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三)材料收取时间截止926日。

 

附件:

1.《证明》格式

2.山西省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