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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日期:2021-09-26

 

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晋市职院[2018]76号)

二、评审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

三、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人,信息系、机电系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系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教育厅下达给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31人。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依据各系的专科学生人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了名额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四、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入本专业前10%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少于1500字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个人生活照一张、荣誉证复印件

2.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进入本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学生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

3.学生的个人申请、家庭贫困证明(未建档学生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成绩单、体育合格证明、荣誉证复印件等。

五、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9月27日至10月9日,各系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推荐候选人。

2.10月11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10月12日,候选人演讲,评审领导组投票推荐。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参加的竞赛及活动、所获荣誉等,候选人要提前准备好ppt,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报学院领导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5.10月13日至19日,学院公示。

6.10月20日,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92210月18日,各系组织评审。

2.101922日,学院组织联审,并报院领导研究决定。

3.102529日,学院公示。

4.10月,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工作,做好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

(二)各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评审

(三)各系要成立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事宜。在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把最优秀的学生遴选出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版表格,各系要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附件: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6    


附件: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系别

国家奖学金

推荐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

财经系

1

13

化工系

1

5

机电系

2

34

矿业系

1

9

旅游系

1

9

民商系

1

11

信息系

2

43

艺术系

1

7

合计

10

131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doc

附2-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