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家校联系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认真开展“共育、共管、共建”活动,动员组织学生家长与学院共同做好人才培养、学院管理和学院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系形式
主要通过书信联系、电话联络和会面座谈三种形式进行。
“书信联系”包括:1.家校联系卡;2.奖励或处分通报。
电话联络: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及各系学生管理人员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联络,并做好记录与汇总。
“座谈”包括:1.约请有关家长来校座谈;2.学院派人到各地开展招生等工作期间,适时安排和有关家长及毕业生会面座谈。
二、联系内容
1.向家长通报学院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重要成就与获得的有关荣誉;
2.学院改革和管理需要家长配合或参与的有关事项;
3.学生获得国家奖、助学金;
4.学生在重大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奖,或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的奖励和表彰;
5.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且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6.学生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学生患有严重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
8.各个重要时期学生情况的通报:
(1)新生进校后的表现情况;
(2)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情况;
(3)学生申请假期留校;
(4)学生申请走读;
(5)学院组织学生去外地培训实习。
9.学生每学年应交的学费、书费、住宿费等情况;
10.其它需要学生家长了解或参与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方式
采用定期联系和不定期联系两种方式。
定期联系包括:
1.各类奖励须在该荣誉正式取得后一周内由各系向家长发出;
2.学生的处分通报须在处分执行后三天内,由各系向家长发出学生违纪情况通报。
不定期联系包括:
1.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班主任须及时就部分新生的表现与家长取得联系;
2.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须在毕业前三个月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
3.个别学生平时有违纪现象的,需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具体要求
1.新生入学两周内各系、班将学生家长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一式两份登记造册,各系、班分别留存一份;
2.系主任应督促分管学生副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根据联系内容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联系内容应做好记录。
3.辅导员、班主任在每学期开学后要将家长反馈意见整理、汇总报送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4.此项工作作为各系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