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住宿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司[2017]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门卫管理
1.学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出入公寓。
2.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辅导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对出入公寓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公寓辅导员有权询问和检查。
4.公寓内严禁小商贩和其他非本公寓人员进入。
5.公寓开关门时间:早上6时开门,8时关门;中午11时40分开门,夏季15时关门、冬季14时30分关门;下午夏季16时50分开门、冬季16时20分开门,19时50分关门;晚上21时20分开门,22时关门。晚归学生须在公寓辅导员处登记,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
二、公寓住宿管理
1.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按系别统一分配学生宿舍。
2.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居住,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如确需调整,需经所在系申请,学生处批准。
3.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非本宿舍成员以外的人员。
4.学生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需与公寓辅导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如损坏宿舍公物,需照价或折价赔偿。
三、公寓生活秩序管理
1.学生应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公寓辅导室登记并说明原因,公寓辅导员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和冒名顶替者,公寓辅导员一经查出,应及时上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夜不归宿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4.晚上熄灯就寝后,禁止点蜡烛。
5.不准随意在公寓楼道内张贴告示、通知、启事等。
6.严禁在公寓楼进行球类及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7.禁止任何人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8.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进行打架斗殴、谩骂、酗酒、抽烟、打麻将、赌博等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9.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四、公寓卫生管理
1.公寓内公共场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保洁员应全天保持楼道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2.宿舍内卫生由本宿舍学生负责,要有值日制度和值日生表,值日生应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清扫的垃圾要及时倒入楼道垃圾箱内,任何时间均不得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内。
3.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4.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
5.严禁在楼道、楼梯及阳台上随地大、小便。
6.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五、公寓安全保卫管理
1.严禁任何人携带危禁物品、管制刀具进入公寓,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2.注意防火。严禁在公寓内焚烧废纸杂物,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抽烟,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将门上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若丢失钱物,应及时报告公寓辅导员,保护现场,并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辅导员,并更换门锁。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公寓要及时向公寓辅导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公寓内不得进行危害学院治安及国家安全的聚会和宣传活动。一旦发现,所有学生和公寓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向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
六、公寓设备设施管理
1.学生应爱护公寓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学生个人使用公物的由本人负责,毕业时经公寓辅导员验收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公寓内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是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含报修不及时而引起其他损坏)要按价赔偿(包括修理费)。分不清责任时,应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赔偿。
3.故意破坏公物者,除给予赔偿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七、公寓水电管理
1.安全用电。学生宿舍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夹板以及其它任何超规定用电设施。违反者,没收器材并进行相应的处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公寓全天候供水,要节约用水,严禁开长流水。对浪费水电现象应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任何学生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水电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