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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30

关于做好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本周需完成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资助工作,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在有序进行中。因2019年扩招学生还未正式入校,均未提交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当年只可补报上一学年学费,因此,今年必须为2019级扩招学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否则将影响此类学生享受政策,请各系务必做好与学生的沟通联系。

一、依据文件:

财科教〔2019〕19号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二、具体条件

1、全国征兵网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2、退役一年以上(入学时间-退役时间>1),即2018年及2018年以前退役;

3、自主就业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认定)。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1.提交材料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 退役证复印件

2.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交学生处(乐业楼十楼1007),12月8日上报省里。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不落一人,做好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附件: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2.退役入学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