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军事理论课建设,健全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提升我院军事理论课教学水平,结合我院军事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需要,现决定在专职辅导员中选聘军事理论课任课教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专职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1.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师德良好;
2.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3.具备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
4.参加过军事理论课培训。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时间为9月11日―9月15日)
申请人员填写《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军事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学院武装部1005办公室(乐业楼)。
2.资格审核(时间为9月16日―9月18日)
学院武装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教学考核(时间为9月23日)
学院武装部会同教务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讲课。讲课内容为《军事理论课》教材自选一个专题,时间为15分钟。
4.择优聘任
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讲课要求的人员予以聘任。
四、工作职责与待遇:
1.服从学院武装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2.严格遵守学院教育教学纪律,按照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学要求完成授课任务。
3.受聘教师所有人事关系均在原单位,武装部只承担教学管理责任。
4.受聘教师按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核发相应奖励性绩效。
附件: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师申报表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
二0二三年九月五日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兼课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到校时间 |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
所在部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工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考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院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