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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日期:2021-12-24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学期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科学合理地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促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二、考核对象

 全院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三、考核办法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由各系和学生处共同实施完成

2.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由辅导员班主任月考核结果(每月考核得分相加除以总月数)、学期考核结果(学期工作考核量化得分)和学生测评三部分构成,其中月考核占70%,学期考核占20%,学生测评占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本系辅导员、班主任总数的15%)、良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总数的50%)、合格和不合格(两项为本系辅导员、班主任总数的35%)四个等级。

四、考核时间安排

1.系考核

系考核内容包括月工作考核和学期工作考核两项各系于20211230前将两项考核结果报学生处。所有辅导员、班主任完成本学期个人述职报告,各系专职辅导员的述职报告需递交至学生处。

2.学生测评

学生测评线上进行,所有学生扫描二维码参与测评,12月29日前完成。

图片1.png

3.学生处汇总考核结果

学生处根据学生测评结果、学期考核结果和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每位辅导员、班主任做出等级评定。

4.公示归档

学生处将考核结果报学院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外出学习、奖惩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学院将对其实行解聘。

2.在考核中获“优秀”等级的辅导员、班主任可推荐参加学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

3.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评优:

本学期所带班级发生重大事件的;在本学期有旷工、脱岗、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有一票否决事项的。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要将考核工作作为促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对所带班级学生中发生重大事件并产生负面影响的,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3.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参加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

4.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