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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知识小课堂 | 廉洁纪律常见问题㊽
来源:清廉晋城 日期:2023-10-26

第九十五课组织会议活动可以发放纪念品吗?

借会议活动发放纪念品、土特产实质是公款送礼,是对公款的挥霍浪费。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会议活动的单位,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公款送礼是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政府行政管理和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种深层次的腐败行为和犯罪行为,其结果是坑了国家、集体,肥了极少数个人;联络的是个人与“关键人物”间的感情,离间的却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毒化了社会风气。对这些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惩处,绝不能姑息。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十六课为什么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能收取费用?

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促进工作开展、鼓励先进和鞭策落后,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由于评比达标项目本身的验收内容、标准分类量化难度大和不够科学,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导致上下疲于应付,许多活动项目偏离了本来的目的和方向,再加上一些机关和单位借评比达标乱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沦为某些部门广开财源、权力寻租的工具,衍生出向基层和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等行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更是借此机会攀人情、买荣誉、拉关系,进行权钱交易,引起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感。同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带有公共属性和公益性,不应当与经济利益绑定,否则,容易失去其客观公正性,也会丧失公信力。因此,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对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