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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知识小课堂 | 工作纪律常见问题③
来源:清廉晋城 日期:2023-10-27

第五课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哪些突出违纪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风正则民风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纠正“四风”问题不力,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令基层和群众深恶痛绝。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针对这个问题,在第一百二十二条专门作出纪律处分规定,列出了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形式,通过纪律约束,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2)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3)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4)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所谓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是指因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妨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阻碍地方部门单位的改革发展,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等等。对于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也应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或者组织处理。


第六课如何区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行为?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是指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表态的时候讲得很好,但是实际行动却不见有什么具体举措,没有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行为,是指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坚决、完全、正确的贯彻执行,而是有选择地、有取舍地、打折扣地贯彻执行,或者采取变通、替代等,用其他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的政策来代替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以至于在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前者的主要特征是在工作中只喊口号不干事,是工作中的庸懒散,是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之一。后者的主要特征是有选择、有取舍地贯彻执行,或者用自己的一套代替党中央决策部署,这是不服从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