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纪检监察室 > 宣传教育 >
纪法知识小课堂 | 组织纪律常见问题⑥
来源:廉洁晋城 日期:2023-05-31

第十一课  个人档案材料为什么不可以擅自修改?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其具有的原始性、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增删档案材料。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或者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二课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材料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如何区分?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材料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都属于《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其共同点是二者都会使党员干部的个人档案失真失实,影响党组织对干部历史情况的掌握、了解、识别和选拔使用,损害组织工作的严肃性。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一般是指组织要求党员个人填报档案材料时不如实填报,后者则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多数情况下,是当事人违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擅自对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篡改或者伪造相关资料。从危害后果来看,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重。因此,《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只要有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就应当给予党纪处分,不需要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