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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知识小课堂 | 工作纪律常见问题⑥
来源:清廉晋城 日期:2023-11-13

第十一课如何区分履行市场经济监督管理职责与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诱发腐败行为。但是绝不是说,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就此对市场经济不管不问,不作为。我国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很多工作都涉及、围绕或者服务于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领导、参与、协调经济活动的各项工作,既要主动投身到市场经济发展中去,也要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参与、协调经济活动的正常工作行为不能视作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第十二课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权力的滥用总是有缘由的。在执纪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从中谋取利益。有的是为本人或亲属谋取利益,如本人或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通过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等。有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接受他人请托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从而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对这两类行为,均不以《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如果查实收受他人财物的,则构成《刑法》规定的受贿,党纪处分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总则第四章规定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如果是为自己或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利,则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行为,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