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纪检监察室 > 宣传教育 >
纪法知识小课堂 | 组织纪律常见问题⑤
来源:廉洁晋城 日期:2023-05-23


第九课  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对抗组织审查有何区别?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属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主要强调行为发生在组织审查期间,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主要是指在日常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过程,组织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党员干部函询了解情况时,党员干部应当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否则就违反了组织纪律。

 


第十课  去外地看病是私事,可以不向组织报告吗?

 

党员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检验一名党员合格与否的试金石。不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表面上看是小事,但实际上是组织纪律性差的典型表现,背后往往隐藏着严重问题,甚至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一个隐性指标。组织不掌握党员干部个人去向,就如同战场上指挥员不知道战士的位置,就无法决策、指挥,难以排兵布阵。士兵不报告个人位置,就有可能脱离部队,丧失战斗力,更有可能导致溃败。不报告个人去向看似小事,实质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因此,党员干部要强化党的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以为是个人的隐私、小事,而不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包括去外地就医看病、探亲访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