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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知识小课堂 | 组织纪律常见问题⑲
来源:廉洁晋城 日期:2023-06-14



第三十七课  办理因私护照私自去国外探亲是个人隐私吗?

 

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不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近年来,发生的贪官外逃事件大多是违反规定持有因私出境证件,伺机出逃,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按照规定,党员干部确需因私出国(境)或公派学习需要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己申领的,如在有效期内再次申请使用,须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因私出国(境)回国后,应及时主动将证件上交所在单位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虚假信息骗取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未经审批私自出入国(边)境。否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要受到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课  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与偷越国(边)境有何区分?

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是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党员干部未按照管理权限,经党组织批准,私自出入国(边)境。这里的“出入国(边)境”,一般是指按照法律法规针对普通公民的规定,合法地出入国(边)境。在这一点上正是体现了纪严于法,党员比普通公民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普通公民可以做的事,党员就需要格外从严要求。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家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不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虽然通过规定的地点,但是用伪造证件或其他欺骗手段蒙混进出国(边)境。非法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陆地上偷越,也可以是海上偷越,还可能是从空中偷越。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党员有该行为的,党纪处分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总则规定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