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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从规矩出方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3-09-12


明代思想家王阳明在《别诸生》一诗中写道:“须从规矩出方圆。”意思是方圆出于规矩。同理,如无规矩,则无方圆,也就无所谓秩序了。

关于“规矩”,古人论述较多,同时也多与“方圆”相联系。如,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也。”意思是,规矩是方圆最好的标准。《荀子·礼论》认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如果设立了规矩,就不可能再用方圆来搞欺骗。《韩非子》则说,“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想要画成方圆就要遵循规矩,概言之,规矩是方圆的准绳。

万物莫不有规矩。尊老爱幼是家庭的“规矩”,昼夜更替、季节轮回是自然界的“规矩”……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乃至自然界,世间万事万物,都离不开规矩,都有其运转的法则。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可以“居知所为,行知所之,事知所乘,动知所止”。同时,规矩还可以“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亲疏如一,让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将一切纳入规矩的轨道。做任何事情,都要遵循一定的法则和准绳,不能为所欲为。按照规矩来落实,则人际关系和谐,沟通成本降低,社会运转有序。以交通规矩而言,如若随心所欲以行,则出轨越界、纠纷四起、耗费时间精力浪费社会资源,如此,何来顺利快捷抵达目的地呢?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管子》有言:“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圆;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废弃规矩,又想要端正方圆,纵然再心灵手巧,也难以做到,废法治国也是如此。因此,规矩设立后,一定要严格遵循,不可肆意践踏。《梦溪笔谈》记载:庆历中,有近侍犯法,罪不至死,执政以其情重,请杀之。范希文独无言,退而谓同列曰:“诸公劝人主法外杀近臣,一时虽快意,不宜教手滑。”范仲淹认为,近臣本罪不至死,执意法外杀人,属于破坏规矩。哪怕一时大快人心,也会遗祸无穷。在此,范仲淹对规矩表达出敬畏之心,也体现了非凡的远见。

设立规矩,是就某个事项在一定范围内订立了准绳,要求照此执行。有人嫌弃规矩束缚手脚,希望随心所欲,不受约束,按照自己意愿天马行空地作为,“想干啥就干啥”。然而,规矩约束的对象是全体,若是人人都随心所欲,不按一定之规矩行事,混乱无序自然在所难免。

既然规矩客观存在,当对规矩永葆敬畏之心。须知,不讲规矩、任性放纵,早晚会酿成大祸、跌进深渊。唯有经常反躬自省,按规矩办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李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