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自2021年2月开始,截止5月20日,学院64.42%的教职工完成了清算,因我院是税务抽样单位,目前清缴进度不达标。请各位教职工务必在6月下旬之前,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及时更新专项扣除信息(特别是住房贷款),补充劳务费收入信息,进行综合年度汇算。
友情提示:自3月2日通知清算以来,学院已清算的教职工,有多位因更新专项扣除信息而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预缴退税;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少数(因为,如遇到需补缴个人所得税且补缴额低于400元的,系统自动提醒“是否申请免除”,可点击“是”,即可免予补缴)。
为切实提升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烦请各位领导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抓紧时间清算,如有疑问,请咨询计财处工作人员。
计财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