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高发态势,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人员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提供了便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公安部门提醒:凡是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经触犯,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晋城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我市在校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在学院开展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压实各系对学生教育和预防的主体责任,形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帮助学生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知识和风险辨识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营造全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治理内容
1、组织、参与出租、出借、买卖手机卡、银行卡情况。
2、组织、参与出租、出借、买卖QQ、微信账号或群账号情况。
3、组织、参与出租、出借、买卖支付宝等各类收款码情况。
4、组织、参与出租、出借、买卖抖音、快手、闲鱼等平台账号情况。
5、组织、参与“跑分”洗钱情况。
6、充当“拉手”,通过拨打电话或拉人入群进行“引流”情况。
三、治理措施
1、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各系要针对学生是否参与上述六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摸底排查,通过每周的线上班会,指导学生填写《在校学生参与涉“两卡”类违法情况自查表》(表一、表二、表三)。摸底排查工作要做到在校、实习学生全覆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对已从事或正在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学生,要求其讲清楚本人的问题,主动上缴违法所得,主动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
2、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各系要通过线上班会、线上教育、班级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教育活动。一是让学生认识到他们是被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利用的对象,是犯罪分子的廉价工具,参与跑分洗钱,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QQ、微信等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底层的违法犯罪活动,让学生明白从事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就会承担与犯罪分子一样的罪责,进而让学生远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告诫学生进行跑分、洗钱或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QQ、微信等违法犯罪活动会构成违法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督促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在线学习反诈知识,远离电诈侵害。
3、召开一次线上主题班会。提醒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风险,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尤其是及时发现在校学生在生活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预防化解风险。对首次参与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或涉案情节轻微的学生实施训诚教育。
4、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全体同学签订拒绝跑分洗钱和出租、出借、买卖“两卡”、QQ、微信等新型违法犯罪的承诺书,明确知晓利害关系,承诺坚决不参与相关违法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做文明合格的学生。必要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共同构筑反诈防骗的防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从事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防范治理措施,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密切协调配合。保卫处要主动与属地公安部门协调沟通,积极构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形成防范治理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3、完成调查摸底。各系要在5月10日前将《在校学生参与涉“两卡”类违法情况自查表》(表一、表二、表三)和《关于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发至学生,填写签名后由各系打包发送至校内OA邮箱(保卫处李乐)。
附件:1.《在校学生参与涉“两卡”类违法情况自查表》(表一、表二、表三在学院OA办公平台下载)
2.《关于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违法犯罪个人承诺书》(承诺书在学院OA办公平台下载)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