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 2021年4月14日,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中心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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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4年4月1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习近平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
核心内容
习近平指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国家安全体系涵盖16种安全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专家解读
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
国家治理,既可以从社会结构上推进,也可以从社会功能上推进。
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与安全治理体系相互强化
打造国家安全“命运共同体”
2014年4月9日,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文,解读国安委的由来和使命。文章指出,国安委成立,使我国拥有了应对国内外综合安全和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顶层运作机制,能够把对外的国家安全和对内的国家安全的各种力量整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有效预防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统一,预示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家安全战略思路的清晰化、科学化。 “国安委的成立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国内的安全,更多的是着眼于大国的周边,旨在打开一条新的通道。”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马尧认为,国安委成立后,在对外战略中,特别是在安全领域,中国可能显得更为积极主动,提供更多国际公共安全产品,树立一个负责任的新型大国形象。“设立这么一个常设机构后,未来中国提供国际公共安全产品的效率和能力都会有所提高,反应速度也会加快。”他还指出,国安委成立后,中国有可能在周边地区设立一个地区国际安全体制,对控制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非常有益。“在内政方面,国安委也更加符合一个政府高效运转的需要。”马尧说。
国安委与网信小组职能交叉
马尧称,在当下复杂的安全形势中,单靠外交部或者军队都无能为力,多样的安全威胁必须用多样的手段应对;而多样的手段需要一个领导机制从中进行统筹协调,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复杂的安全形势逼着我们不得不采用国家安全委员会这种形式。”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表示,国安委的职能不是具体的办事机构,而是在应对国家安全威胁方面,做顶层的战略设计和统筹指挥。“国安委解决任何问题,绝不会从单方面来考虑问题,否则就失去了意义。”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熊文钊指出,“11种安全”中包含了“信息安全”,在这方面,国安委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职能有所交叉。他认为,两个小组都由习近平任组长,但各自侧重不同,“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还有一些其他的内涵,涉及别的领域,包括广播电影电视等信息传播渠道的管理,还有个人隐私信息和商业利益等。国安委可能更多负责涉及对外、国际环境的信息安全问题。”
推动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是筑牢国家安全的基础工程。这一宏大工程,涉及多方利益,尤其需要坚强的国家意志强力推进。”《学习时报》上述文章指出,从现实看,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被赋予统筹两大建设、推进融合发展的职能,军民融合中各自为政、管理分散、职能重叠的问题十分突出,重大问题都是一事一议一定,一些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军民融合重大事项缺乏有力协调和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对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了总体制度设计。落实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一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都离不开国家最高安全层面上统筹协调。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实际上确立了统筹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重要顶层机构,有益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有益于消除军地分割、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
2015年4月2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 根据草案二审稿,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一审稿第四章第二节规定了“国家安全战略”。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国家安全战略是党和国家在一个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顶层设计,是管全局的,建议把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规定移至总则作出规定。 草案二审稿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将相关规定移至总则,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涉及的主要内容,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对于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草案二审稿对相关条款的顺序作了调整。同时,在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规定中,草案二审稿增加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内容。 研究机构 2021年4月14日,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中心挂牌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成立专门机构对总体国家安全观进行系统研究,将对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引领示范的关键作用。 据介绍,研究中心将紧密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研究,丰富和完善理论体系;向国内外宣介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聚焦服务国家安全决策,提出维护国家安全的高质量政策建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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