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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党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
作者:组织人事部
添加时间:2021-09-24
文章出处:组织人事部

关于贯彻党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组织生活会是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

二、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三、我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提出批评和意见。

四、我院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要邀请基层代表和服务对象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我院的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

六、我院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安排在年底前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七、我院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请学院党委同意。

八、生活会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

九、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会议时间、主题等相关事宜,提前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根据中心议题,广泛征求意见。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四)撰写发言提纲,作好发言准备。

十、生活会的召开

(一)生活会分别由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生活会一般按一下程序进行:

1.通报生活会准备情况。

2.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代表班子进行剖析。

3.参加生活会人员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

4.参加生活会的上级领导讲话。

5.生活会后,要及时将生活会情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

十一、应参加生活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生活会。

十二、生活会上要坦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批评意见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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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党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
作者:组织人事部
添加时间:2021-09-24
文章出处:组织人事部
审核:宣传部

关于贯彻党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组织生活会是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

二、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三、我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提出批评和意见。

四、我院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要邀请基层代表和服务对象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我院的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

六、我院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安排在年底前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七、我院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请学院党委同意。

八、生活会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

九、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会议时间、主题等相关事宜,提前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根据中心议题,广泛征求意见。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四)撰写发言提纲,作好发言准备。

十、生活会的召开

(一)生活会分别由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生活会一般按一下程序进行:

1.通报生活会准备情况。

2.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代表班子进行剖析。

3.参加生活会人员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

4.参加生活会的上级领导讲话。

5.生活会后,要及时将生活会情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

十一、应参加生活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生活会。

十二、生活会上要坦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批评意见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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