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时近年头岁尾,元旦、春节、元宵佳节将至,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通报了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多数发生在节日期间,有的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借用企业车辆,有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有的违规让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支付聚餐、娱乐活动费用,有的违规为子女操办婚事、“开锁宴”、“满月宴”等。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不知耻,违反党规党纪,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他们被各级纪委给予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中央和省市纪委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坚守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要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规矩、砺操守,让纪律规矩入心入脑。要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带头改作风转作风优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30 18:00
日前,中央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恶古乡党委原书记张建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8年2月16日,恶古乡马益西村村域范围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张建红作为恶古乡党委书记,未认真履行该乡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该乡存在的野外用火管控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森林防火巡查不力等问题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作为恶古乡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的带班领导,张建红在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于2018年2月14日擅自离开恶古乡,并同意该乡其他5名值班人员离岗,导致火灾发生时该乡本应值班的9人中仅有3人在岗值班,严重贻误救灾工作,致使受灾森林面积达875公顷。张建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张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8月24日至25日,陆张磊违规接受上海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安排,赴江苏苏州游玩,食宿等费用由钱某承担。2019年春节期间,陆张磊收受钱某赠送的红酒、冬虫夏草等礼品。2018年中秋节至2018年11月,陆张磊违规收受上海某信息公司项目经理卜某赠送的月饼券和手机等礼品,价值人民币4700元。陆张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陆张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明华,党总支原书记许路生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12月期间,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授意财务人员以虚假列支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购买烟酒,累计金额达137.16万元。高明华、许路生等人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消费高档烟酒,在多家饭店吃喝545次,餐费金额累计达77.62万元。2014年至2018年的每年春节前,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向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发放土特产和烟酒等,共计价值9.3万元。2017年以来,高明华、许路生等人多次违规组织职工旅游,合计公款支付13.26万元。高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免去粮食收储公司经理职务;许路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融媒体中心党组成员陈坤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2月4日至10日春节放假期间,陈坤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县公广信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在公安县城区走亲访友,办理私事。陈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营根派出所原所长王贵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王贵斌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虚报协助破案费、误餐费、群防群治费、特情费等名目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向民警、辅警、工勤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0.845万元,其中王贵斌个人领取6200元。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王贵斌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规多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7285元。王贵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贵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违纪违法款项予以收缴。
省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4 18:3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勋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等问题。2019年4月、8月,王建勋在私营企业主宋某陪同下,先后赴云南、黑龙江等地旅游,并由宋某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8万元。此外,王建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王建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潞安集团慈林山煤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海滨违规为其女操办婚事问题。2019年5月,刘海滨在为其女操办婚事过程中,分期分批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等人赠送的礼金。2019年11月,刘海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3.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根德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3月11日晚,任根德等人违规接受下属组织的宴请。此外,任根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任根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 晋城市高平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原经理李贵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李贵生未经批准,自行前往黑龙江省黑河市参加社会化培训,并前往漠河市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万余元。2019年8月,李贵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钱款。
5. 长治市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建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李建国在担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借中秋节、春节等过节之机,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此外,李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李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6. 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危化科副科长张超违规为其子操办满月宴问题。2019年8月13日,张超在为其子操办满月宴过程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2019年9月,张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6 18:03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局局长杨志强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16年初,杨志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某私营企业借用车辆供其本人及亲友使用,直至2018年12月组织核查时才予归还。此外,杨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杨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田广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田广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烟酒等,价值共计6万余元。2019年1月,田广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临汾市霍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副主任晋慧敏、王华荣等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4月,晋慧敏、王华荣等人赴苏州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相关企业提供的旅游安排,并由该企业支付有关费用。2019年11月,晋慧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华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晋煤集团金驹实业公司原工会主席李秋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9月,李秋社借组织单位劳模外出疗养之机,违规安排包括其亲属在内的无关人员一同外出,并以虚列劳模人数等方式,违规报销旅游等费用。2019年10月,李秋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运城市闻喜县河底初中副校长马程亮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7月2日,马程亮等人违规接受学校餐厅承包人张某组织的宴请。2019年9月,马程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市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30 17:12 来源:晋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一、城区钟家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志刚、办事处主任郭爱兵、原纪工委书记张鹏等人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聚餐、娱乐活动费用问题。2019年6月6日晚,陈志刚、郭爱兵和张鹏组织参与聚餐、唱歌,相关费用4806元由服务企业支付。2019年10月,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爱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费用已退还企业。
二、晋城市燃气管理处稽查科原科长窦晋文违规操办“开锁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2月,窦晋文为女儿操办“开锁宴”期间,违规宴请单位同事和职工15名,并收受上述人员及4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900元。另外,窦晋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窦晋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高平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原经理李贵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李贵生私自到黑龙江省黑河市参加社会化培训时,又到漠河市旅游,相关费用共计1万余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9年8月,李贵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四、阳城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景区开发管理股股长石向伟 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8年4月13日下午,石向伟与朋友去歌厅唱歌时,电话让管理服务对象孙某请客,孙某通过微信给石向伟转账400元,石向伟除支付唱歌费200余元外,余款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1月,石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省纪委监委公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
市纪委监委公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晋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48000),举报电话:0356-12388,网上举报:shanxi.12388.gov.cn/jinchengshi/。也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廉洁晋城”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
中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关于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学院纪委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望各处室系、党支部及时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懂规矩,明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等情况;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
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市纪委和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356-2130952
网上举报:jczyjw@sina.com
【编者按】时近年头岁尾,元旦、春节、元宵佳节将至,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通报了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多数发生在节日期间,有的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借用企业车辆,有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有的违规让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支付聚餐、娱乐活动费用,有的违规为子女操办婚事、“开锁宴”、“满月宴”等。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不知耻,违反党规党纪,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他们被各级纪委给予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中央和省市纪委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坚守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要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规矩、砺操守,让纪律规矩入心入脑。要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带头改作风转作风优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30 18:00
日前,中央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恶古乡党委原书记张建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8年2月16日,恶古乡马益西村村域范围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张建红作为恶古乡党委书记,未认真履行该乡防火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该乡存在的野外用火管控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森林防火巡查不力等问题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作为恶古乡春节期间值班值守的带班领导,张建红在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于2018年2月14日擅自离开恶古乡,并同意该乡其他5名值班人员离岗,导致火灾发生时该乡本应值班的9人中仅有3人在岗值班,严重贻误救灾工作,致使受灾森林面积达875公顷。张建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张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8月24日至25日,陆张磊违规接受上海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安排,赴江苏苏州游玩,食宿等费用由钱某承担。2019年春节期间,陆张磊收受钱某赠送的红酒、冬虫夏草等礼品。2018年中秋节至2018年11月,陆张磊违规收受上海某信息公司项目经理卜某赠送的月饼券和手机等礼品,价值人民币4700元。陆张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陆张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明华,党总支原书记许路生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12月期间,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授意财务人员以虚假列支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购买烟酒,累计金额达137.16万元。高明华、许路生等人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消费高档烟酒,在多家饭店吃喝545次,餐费金额累计达77.62万元。2014年至2018年的每年春节前,高明华、许路生等人经班子集体研究,向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发放土特产和烟酒等,共计价值9.3万元。2017年以来,高明华、许路生等人多次违规组织职工旅游,合计公款支付13.26万元。高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免去粮食收储公司经理职务;许路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融媒体中心党组成员陈坤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2月4日至10日春节放假期间,陈坤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县公广信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在公安县城区走亲访友,办理私事。陈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营根派出所原所长王贵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王贵斌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虚报协助破案费、误餐费、群防群治费、特情费等名目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向民警、辅警、工勤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0.845万元,其中王贵斌个人领取6200元。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王贵斌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违规多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7285元。王贵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贵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违纪违法款项予以收缴。
省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4 18:3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勋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等问题。2019年4月、8月,王建勋在私营企业主宋某陪同下,先后赴云南、黑龙江等地旅游,并由宋某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8万元。此外,王建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王建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潞安集团慈林山煤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海滨违规为其女操办婚事问题。2019年5月,刘海滨在为其女操办婚事过程中,分期分批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等人赠送的礼金。2019年11月,刘海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3.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根德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3月11日晚,任根德等人违规接受下属组织的宴请。此外,任根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任根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 晋城市高平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原经理李贵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李贵生未经批准,自行前往黑龙江省黑河市参加社会化培训,并前往漠河市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万余元。2019年8月,李贵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钱款。
5. 长治市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建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李建国在担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借中秋节、春节等过节之机,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此外,李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李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6. 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部危化科副科长张超违规为其子操办满月宴问题。2019年8月13日,张超在为其子操办满月宴过程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2019年9月,张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6 18:03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局局长杨志强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16年初,杨志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某私营企业借用车辆供其本人及亲友使用,直至2018年12月组织核查时才予归还。此外,杨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杨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田广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田广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烟酒等,价值共计6万余元。2019年1月,田广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临汾市霍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副主任晋慧敏、王华荣等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4月,晋慧敏、王华荣等人赴苏州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相关企业提供的旅游安排,并由该企业支付有关费用。2019年11月,晋慧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华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晋煤集团金驹实业公司原工会主席李秋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9月,李秋社借组织单位劳模外出疗养之机,违规安排包括其亲属在内的无关人员一同外出,并以虚列劳模人数等方式,违规报销旅游等费用。2019年10月,李秋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运城市闻喜县河底初中副校长马程亮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7月2日,马程亮等人违规接受学校餐厅承包人张某组织的宴请。2019年9月,马程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市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30 17:12 来源:晋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一、城区钟家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志刚、办事处主任郭爱兵、原纪工委书记张鹏等人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聚餐、娱乐活动费用问题。2019年6月6日晚,陈志刚、郭爱兵和张鹏组织参与聚餐、唱歌,相关费用4806元由服务企业支付。2019年10月,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爱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费用已退还企业。
二、晋城市燃气管理处稽查科原科长窦晋文违规操办“开锁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2月,窦晋文为女儿操办“开锁宴”期间,违规宴请单位同事和职工15名,并收受上述人员及4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900元。另外,窦晋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窦晋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高平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原经理李贵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李贵生私自到黑龙江省黑河市参加社会化培训时,又到漠河市旅游,相关费用共计1万余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9年8月,李贵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四、阳城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景区开发管理股股长石向伟 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8年4月13日下午,石向伟与朋友去歌厅唱歌时,电话让管理服务对象孙某请客,孙某通过微信给石向伟转账400元,石向伟除支付唱歌费200余元外,余款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1月,石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省纪委监委公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
市纪委监委公布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晋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48000),举报电话:0356-12388,网上举报:shanxi.12388.gov.cn/jinchengshi/。也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廉洁晋城”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
中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关于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学院纪委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望各处室系、党支部及时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懂规矩,明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等情况;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
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市纪委和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356-2130952
网上举报:jczyj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