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文苑】见微知著 思患而防
·学思践悟·
见微知著 思患而防
●形势越严峻,环境越复杂,就越要保持见微知著的谨慎态度,强化如临如履的忧患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以忧党、忧国、忧民的强烈担当,戒骄戒满、思危思患,化解隐忧、防范风险。
元朝名相张养浩有言:“室已焚而徙薪,舟已溺而市壶,疾已成而求艾,虽殚力为之,无及矣。”他以此劝诫世人,凡事都应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如果待到室已焚、舟已溺、疾已成时再去补救,即使竭尽全力也于事无补。他进而说,“今夫隆然之堤有容蚁之穴,宜若无所损,然周于识者必塞而实之,虑其久而必底于讧溃故也。”其指出,如果都能以这样的态度谨慎对待天下之事,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忧,就不会遗留后患。
“始以为无伤,卒至大可伤;始以为不足虑,卒至深可虑。惟君子为能见微知著,思患而预防之。”清人沈起凤在《谐铎》中讲了个“一钱落职”的故事——南昌有个人随父生活在京城,一次看到有一少年买书时不慎掉一铜钱,便偷偷用脚踩住,据为己有。后来这个人在选官中得到常熟县尉的官职,于是便整装赴任、拜见上级,但求见十次都未成功。后来,上级汤潜庵派人传话,说让他不必去上任了。此人不解,追问原因,汤潜庵给出理由:“当秀才的时候,尚且视一文钱如命;如今去做地方官,能不搜刮索贿,做一个戴纱帽的劫匪吗?马上解任走吧,别使一县的百姓都痛哭!”
“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圣人见微知著,睹始知终”“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古代圣贤之所以反复强调见微知著,都是因为饱含着“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既是中华民族在应对各种艰难险阻和风险挑战中形成的生存智慧,也是促进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其表在担忧,其里在担当。
畏危者安,畏亡者存。忧患在心,才会见微知著、谨小慎微,才会对苗头性问题先发制人、提前解决,对各种新动向超前布局、因势利导。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未临而如临、未履而如履的忧患意识,充分预估各种风险困难,毫不自满、永不松懈,始终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敏锐。善于通过细微变化,分析研判事物发展趋势和规律,透过表面现象看清事物内在本质,锻造、提升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过硬本领。
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对潜在危险洞若观火,对事态发展了如指掌,这种本领绝非与生俱来,需要日复一日地潜心学习、冷静思考。对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不断加强学习,自觉学理论、学经典、学哲学、学历史等,经常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事物,用发展的、联系的、辩证的观点去研究问题。坚持学思贯通、勤思多悟、深识远虑,“因其已然,而将然未然逆而知之”,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无事深忧,有事不惧。“我们党是生于忧患、成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的政党。”这种长期的忧患,锤炼了我们党在面对任何风险挑战时临危不惧、从容应对的态度。历史昭示我们,形势越严峻,环境越复杂,就越要保持见微知著的谨慎态度,强化如临如履的忧患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以忧党、忧国、忧民的强烈担当,戒骄戒满、思危思患,化解隐忧、防范风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11月28日02版,作者:王李彬)
·明纪释法·
纪法小课 | 国企员工集体翘班观看《复联4》,领导为啥挨处分?
有一种“任性”,叫“集体翘班观看《复联4》”。
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因在上班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体离岗观看电影《复仇者联盟4》,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张德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副主任曹阳、刘阳被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供热公司经理韩东在班子会议上作检讨,客服中心全体人员在供热分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检讨。
巡视进驻期间,窗口单位顶风违纪
时间回放到2019年4月26日。当天上午,客服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环城赛。副主任曹阳提议,中午进行业务综合考试,下午AA制去看电影。张德新表示同意。中午考完试后,张德新和刘阳找来别的部门人员到窗口替班,随后带领全体员工去双福影院观看电影《复联4》。
就在当天下午,黑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张德新带着副主任及中心全体人员正在双福国际影城看电影。巡视组与市纪委监委同志于当日15时30分对客服中心进行突击检査,发现客服大厅只有2名其他科室人员临时顶岗,中心主任张德新及全体人员脱岗,在影城观看《复联4》。
黑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认为,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巡视组已经进驻黑河市的情况下,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全体人员顶风违纪,作为窗口单位上班时间集体离岗看电影,影响很坏,建议“对顶风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处理结果公开通报”。
客服中心领导“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将“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明确列为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
“作为窗口部门、服务单位,岂有上班时间集体翘班去看《复联4》的道理?”黑河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王凤华说:“作为科室领导、党员干部,本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客服中心领导却带头违规、顶风违纪。这与党纪处分条例对工作纪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作为科室负责人,我没有把工作纪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作为科室负责人之一,作为党员,提出去看电影,反映出我个人无视工作纪律,组织上怎么处理我,我都接受”“我在思想上松懈,没有警惕性,作为科室负责人之一,没有及时提出反对意见,没有把工作纪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在接受组织谈话期间,客服中心3位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事发以来,黑河市纪委监委连续刊发3期通报,在全市营造“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氛围。王凤华说:“过去,像客服中心这类地方国企的二级机构,好像属于‘不被关注的单位’,这次通报曝光后,大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一样了,也有更多人因此认识到组织活动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区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
【监察法释义(46)】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本条是关于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规范监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工作。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调查人违法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是防止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在经济上获得不正当利益,挽回职务违法行为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没收”,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强制收归国有的行为,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追回的行为,追缴的财物退回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不应退回的,上缴国库。“责令退赔”,是指责令违法的公职人员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归还,或者违法取得的财物已经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的行为。责令退赔的财物直接退赔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无法退赔的,应当上缴国库。
二是随案移送。对被调查人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应当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以保证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对随案移送检察机关的财物,监察机关要制作移送登记表。与检察机关办理交接手续时,双方应当逐笔核对财物情况以及相对应的犯罪事实,做到心中有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检察机关应将未认定的涉案财物退回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取得的财物,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调查人的合法财物,将原财物予以归还,原财物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清风文苑】见微知著 思患而防
·学思践悟·
见微知著 思患而防
●形势越严峻,环境越复杂,就越要保持见微知著的谨慎态度,强化如临如履的忧患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以忧党、忧国、忧民的强烈担当,戒骄戒满、思危思患,化解隐忧、防范风险。
元朝名相张养浩有言:“室已焚而徙薪,舟已溺而市壶,疾已成而求艾,虽殚力为之,无及矣。”他以此劝诫世人,凡事都应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如果待到室已焚、舟已溺、疾已成时再去补救,即使竭尽全力也于事无补。他进而说,“今夫隆然之堤有容蚁之穴,宜若无所损,然周于识者必塞而实之,虑其久而必底于讧溃故也。”其指出,如果都能以这样的态度谨慎对待天下之事,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忧,就不会遗留后患。
“始以为无伤,卒至大可伤;始以为不足虑,卒至深可虑。惟君子为能见微知著,思患而预防之。”清人沈起凤在《谐铎》中讲了个“一钱落职”的故事——南昌有个人随父生活在京城,一次看到有一少年买书时不慎掉一铜钱,便偷偷用脚踩住,据为己有。后来这个人在选官中得到常熟县尉的官职,于是便整装赴任、拜见上级,但求见十次都未成功。后来,上级汤潜庵派人传话,说让他不必去上任了。此人不解,追问原因,汤潜庵给出理由:“当秀才的时候,尚且视一文钱如命;如今去做地方官,能不搜刮索贿,做一个戴纱帽的劫匪吗?马上解任走吧,别使一县的百姓都痛哭!”
“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圣人见微知著,睹始知终”“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古代圣贤之所以反复强调见微知著,都是因为饱含着“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既是中华民族在应对各种艰难险阻和风险挑战中形成的生存智慧,也是促进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其表在担忧,其里在担当。
畏危者安,畏亡者存。忧患在心,才会见微知著、谨小慎微,才会对苗头性问题先发制人、提前解决,对各种新动向超前布局、因势利导。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未临而如临、未履而如履的忧患意识,充分预估各种风险困难,毫不自满、永不松懈,始终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敏锐。善于通过细微变化,分析研判事物发展趋势和规律,透过表面现象看清事物内在本质,锻造、提升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过硬本领。
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对潜在危险洞若观火,对事态发展了如指掌,这种本领绝非与生俱来,需要日复一日地潜心学习、冷静思考。对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不断加强学习,自觉学理论、学经典、学哲学、学历史等,经常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事物,用发展的、联系的、辩证的观点去研究问题。坚持学思贯通、勤思多悟、深识远虑,“因其已然,而将然未然逆而知之”,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无事深忧,有事不惧。“我们党是生于忧患、成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的政党。”这种长期的忧患,锤炼了我们党在面对任何风险挑战时临危不惧、从容应对的态度。历史昭示我们,形势越严峻,环境越复杂,就越要保持见微知著的谨慎态度,强化如临如履的忧患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警醒起来,以忧党、忧国、忧民的强烈担当,戒骄戒满、思危思患,化解隐忧、防范风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11月28日02版,作者:王李彬)
·明纪释法·
纪法小课 | 国企员工集体翘班观看《复联4》,领导为啥挨处分?
有一种“任性”,叫“集体翘班观看《复联4》”。
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因在上班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体离岗观看电影《复仇者联盟4》,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张德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副主任曹阳、刘阳被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供热公司经理韩东在班子会议上作检讨,客服中心全体人员在供热分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检讨。
巡视进驻期间,窗口单位顶风违纪
时间回放到2019年4月26日。当天上午,客服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环城赛。副主任曹阳提议,中午进行业务综合考试,下午AA制去看电影。张德新表示同意。中午考完试后,张德新和刘阳找来别的部门人员到窗口替班,随后带领全体员工去双福影院观看电影《复联4》。
就在当天下午,黑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张德新带着副主任及中心全体人员正在双福国际影城看电影。巡视组与市纪委监委同志于当日15时30分对客服中心进行突击检査,发现客服大厅只有2名其他科室人员临时顶岗,中心主任张德新及全体人员脱岗,在影城观看《复联4》。
黑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认为,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巡视组已经进驻黑河市的情况下,黑河市热电厂供热公司客服中心全体人员顶风违纪,作为窗口单位上班时间集体离岗看电影,影响很坏,建议“对顶风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处理结果公开通报”。
客服中心领导“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将“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明确列为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
“作为窗口部门、服务单位,岂有上班时间集体翘班去看《复联4》的道理?”黑河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王凤华说:“作为科室领导、党员干部,本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客服中心领导却带头违规、顶风违纪。这与党纪处分条例对工作纪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作为科室负责人,我没有把工作纪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作为科室负责人之一,作为党员,提出去看电影,反映出我个人无视工作纪律,组织上怎么处理我,我都接受”“我在思想上松懈,没有警惕性,作为科室负责人之一,没有及时提出反对意见,没有把工作纪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在接受组织谈话期间,客服中心3位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事发以来,黑河市纪委监委连续刊发3期通报,在全市营造“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氛围。王凤华说:“过去,像客服中心这类地方国企的二级机构,好像属于‘不被关注的单位’,这次通报曝光后,大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一样了,也有更多人因此认识到组织活动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区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
【监察法释义(46)】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本条是关于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规范监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工作。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调查人违法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是防止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在经济上获得不正当利益,挽回职务违法行为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没收”,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强制收归国有的行为,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追回的行为,追缴的财物退回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不应退回的,上缴国库。“责令退赔”,是指责令违法的公职人员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归还,或者违法取得的财物已经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的行为。责令退赔的财物直接退赔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无法退赔的,应当上缴国库。
二是随案移送。对被调查人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应当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以保证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对随案移送检察机关的财物,监察机关要制作移送登记表。与检察机关办理交接手续时,双方应当逐笔核对财物情况以及相对应的犯罪事实,做到心中有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检察机关应将未认定的涉案财物退回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取得的财物,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调查人的合法财物,将原财物予以归还,原财物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